Q
監事會報告里怎么寫監督發現的問題?
A
問題得寫成活的,不是貼標簽。把監督動作和具體現象捆一塊兒,比如查賬時翻到哪類憑證、現場看到什么操作、比對哪幾份材料后冒出來的疑點。別光寫“存在風險”,要說清風險長什么樣、在哪兒露了頭、誰經手、哪道環節松了扣。問題描述要帶溫度,讓沒去現場的人也能聞到味兒。寫太干,后面提建議就飄在半空。
高分寫作經驗
熱門篇幅區間
推薦寫法
數據顯示,有35.9%的用戶認為,首選的寫法是問題必須錨定可追溯的動作或物證,32.5%%的用戶傾向選擇3800-4500字,而28.3%%的用戶選擇3200-3700字,22.6%%選擇4600-5200字。新手最容易踩的坑是把問題寫成結論匯編,通篇是“不規范”“不到位”“需加強”,沒一個能對應到具體動作或痕跡。
適用對象
監事會秘書、國企文秘、紀檢聯絡員、董事會辦公室職員、審計協同崗
新手常犯的誤區
把問題寫成結論匯編,通篇是“不規范”“不到位”“需加強”,沒一個能對應到具體動作或痕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