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行政管理規定一
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以提升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檔案管理、保密原則、印鑒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行為規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衛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獎懲制度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集團全體員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條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與發文管理。
第五條公文的簽收。
1、凡外來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認真查收簽字。
2、對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必須由行政人事部及時附“文件處理借閱單”后,報送有關領導簽批、審閱。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屬部門傳達時,行政人事部應及時、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據批件人指示,將文件送到承辦部門或個人,并對承辦部門承辦的事項負責催辦。
第六條參加上級相關召開會議帶回的文件材料應及時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處理,不得個人保存。
第七條公文制發程序。
主辦部門承辦人擬稿,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部部長核稿,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行政人事部負責登記、編號、打印、封發。文件中涉及到多個部門時,由主辦部門與有關部門協商、會簽,會簽稿以部門負責人簽字為準。
第八條行政人事部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及公司規定對文稿進行修改。內容不實,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擬稿部門。
第九條上級下發的文件應注明機密等級、急緩程度、發放范圍。
第三章檔案管理
第十條歸檔范圍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
第十二條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人事部部長借閱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行政人事部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第十三條檔案的銷毀
1、任何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在專人監督下銷毀。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條公司各種印鑒(除財務印章外)、介紹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實行登記審批制,專人負責保管。
第十五條日常業務用印,須經行政人事部部長審批,非常務性合同、協議等有關重要文件用印需總經理簽字、署名后方可蓋章,并留有原件存檔。如違反此規定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十六條外出辦事需帶公章時,應由總經理簽字批準,行政人事部備案后方可帶出,但至少有兩人攜帶并監督使用。并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否則,出現一切事故后果自負。
第十七條公司印信應嚴格保管,如有失職、差錯、丟失或違章使用,一經發現需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八條公司原則上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或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開出,未使用的回來后必須交回。
第五章會議管理
第十九條公司會議主要由辦公會議、業務會議、股東會議或董事會議組成。
第二十條每月初和每月中旬為公司例會中的最高級會議,就一定時期工作事項做出研究和決策。會議由集團總經理主持,參加人為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等領導班子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召開一至兩次)
第二十一條公司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
第二十二條公司每周五下午為辦公例會日,是為貫徹落實做出的決議、決定召開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
第二十三條公司各部門每周或每天早上開早會,針對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進行總結及分析。
第二十四條公司辦公例會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行政人事部應于會前一天將會議的主要內容書面通知參會的全體人員,并在會后24小時之內整理、發布<會議紀要>。
1、會議紀要的形成與簽發:
①公司辦公例會會議紀要、決議,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紀要和決議的整理工作。
③會議紀要和決議形成后,參會的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簽字確認。
第二十五條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請假。
2、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況經主持人同意方可離開。
3、與會人員在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來回走動。
4、遲到、中途離席者應輕聲入、出座位,盡量不干擾會議進行。
5、與會人員應坐姿端正,禁止吸煙,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
6、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聽取會議內容并做好記錄,要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處于振動狀態);會議期間不會客。
7、與會人員應保持會場整潔,不準隨地吐痰,扔紙屑,會議結束后將座椅整理好。最后離開會場者負責關燈、鎖門。
8、與會人員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不可對發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條公司機密涉及企業及員工的根本利益,全體員工都有保密義務,特別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條公司機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方向、經營規劃、開發項目及經營決策。
2、公司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3、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4、公司技術開發資料及計算機內的所有資料。
第二十八條嚴禁將公司任何文件進行抄錄、復制、傳遞出公司(包括利用網絡傳輸)。
第二十九條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權限的文件或資料,必須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準。
第三十條屬于公司機密產品研制過程中的原始載體,其保存和銷毀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委派不同工種的兩人共同執行。
第三十一條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機密事項必須獲得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二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的機密已泄露,應立即報告公司上層領導并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嚴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機密,嚴禁在公共場所討論公司機密。
第三十四條違反上述規定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公司保留訴訟法律的權利。
第七章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辦公及勞保用品的購發
1、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領導審批后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有計劃地分發給各部門并辦理好出庫手續及記錄。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時,須經行政人事部批準由部門主管領導簽字方可領回。
4、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并辦好出、入庫手續。出庫物品一定要由領取人簽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門主管簽字后方可辦理出庫。
5、勞保用品的購發,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并根據實際需要每月定期發放。
第三十六條公文打印、復印及傳真管理
1、企業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2、各部門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行政人事部審閱并簽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門所打字的公文或相關文件必須一式二份,并交檔案室一份留底存檔。
4、各部門嚴禁打印、復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檔案室接收傳真、復印材料的部門或人員要認真填寫接收傳真登記。
第八章車輛管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所有車輛均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管。服務各部門的車輛均由部門經理調派并負責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時,行政人事部有權調動公司一切車輛。
第三十八條員工未按規定出車或私事用車,出現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并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條車輛在下班后或節假日應按要求入庫,并停放指定地點。
第四十條司機必須對車輛經常保養,保持車輛衛生和良好狀況。如需維修,由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第九章安全保衛管理
第四十一條安全保衛
1、為了保證公司有一個安全、良好、有序的經營環境,根據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各級單位要重視防火、防盜和生產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要堅決貫徹“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到有備無患,萬無一失。”
3、各部門要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布置。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可行使公司領導的職權。處理臨時發生的事件及決定采取的應急措施。
5、值班人員應指揮、攜同、監督保安人員進行巡視、巡查。
6、負責預防火災、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7、值班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負責巡視,不得中途隨意外出,值班人員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員每天應認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并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詳細填寫在值班交接記錄中。
9、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擅自離職或酗酒,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條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和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3、在上班期間,各部門的負責人要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4、公司全體員工要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員工需應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6、辦公室和經營場所設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設施,不得改為它用,應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有效和完好無損。
7、辦公室和經營場地等要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并按規定定期更換滅huǒ藥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9、時行明火作業,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并經安全保衛責任人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10、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嚴禁違反安全規范亂搭臨時設施和建筑物。
11、全體員工不論是在工作區或非工作區,一律不許亂接電源。不準在辦公室使用電爐、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第四十三條安全生產管理
1、各部門都要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2、各種機器設備,電器設施的維修、維護,必須由專業維修人員處理。
3、維修用電線路和用電設備需要停電要有專人看護電閘,施工完畢方可合閘。
4、電工及維修人員要定期對公司內的所有電路設施及機器設備進行巡檢、維護。
5、電工及維修等技術人員要認真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6、車輛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駕駛車輛的技術狀況做到心中有數,不違章駕駛,不酒后駕車,不帶病行車,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7、車間維修及電工等技術人員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車間內嚴禁吸煙。
8、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9、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須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業結束后,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并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第四十四條安全保衛管理
1、公司大門設有門衛,保安24小時執勤,重點部位實行24時監控。
2、財務部、倉庫等重要部門要安裝自動報警器,下班要接通報警電源。
3、卷柜、辦公桌不得放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和現款、印章、貴重物品。
4、出納人員必須按規定存放現金,不得超出限額。
第四十五條公司招聘的員工,要進行必要的審查;重要崗位員工和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門的證明,以保證員工隊伍的純潔性。
第四十六條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要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保安管理
1、保安人員必須在當班期間堅守崗位,禁止睡覺。杜絕空崗、漏崗、離崗等現象的發生。
2、非本單位的出入車輛、人員一律進行登記詢問。沒有領導同意或出門證一律不準放行任何拉公司貨物的車輛和人員。如發生此類現象后一律嚴肅處理。
3、因公需經常出入公司的內部車輛,須持有公司內部的通行證方可放行。否則,保安有權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后,對所有庫房、辦公室、車庫進行檢查,避免造成由于電源未關造成火災和被盜等嚴重后果。
5、夜間值班的保安必須對院內庫房進行巡視,必須保證一小時內巡視一次,不許值班睡覺、漏崗等一切有違公司規定的行為。
6、公司的車輛進行認真的登記,沒有領導的批示夜間一律不準外出。
7、交接班時對車輛登記表進行認真核對,出現差錯時及時查清并向主管領導匯報。
8、熟記公司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并及時發現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墻等是否有缺損。
9、負責門口的衛生,交接班時對門衛進行清掃,保證個人著裝的清潔,維護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條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司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詳細處罰條例請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章行為規范管理
第四十九條員工行為規范
1、員工在公司內一律穿工作服(副總級以上及試用期員工除外)。
2、員工上班必須佩帶工作卡。
3、保持辦公環境整潔。員工每天應提前5分鐘到崗,并做好清潔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時間整理辦公桌和抽屜,保持辦公環境的舒適和整潔。
4、工作環境有序。在辦公區內,禁止大聲喧嘩,在工作時間內嚴禁串崗,嚴禁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禁止上網聊天、玩游戲,嚴禁瀏覽與業務無關的書籍、雜志、報紙。工作期間不準化妝、吃零食,嚴禁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煙頭等。
5、中午禁止飲酒。如因工作需要應提前請示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6、嚴禁員工在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接聽電話時以聊天寒暄方式影響工作及影響信息的暢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條聘用
1、招聘: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員工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門無權聘用員工及臨時工作人員,凡未經請示用人者,一經發現集團立即辭退并追究部門領導責任。
2、應聘:(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應聘登記表>,并提交學歷、簡歷、身份證、各類職稱證書等應聘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齊應聘者材料后,會同用人部門管理者對應聘者資格進行書面材料初審。
(3)書面材料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或當場面試。
3、面試:(1)面試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與用人部門領導等人員進行,主管以上人員要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進行復試。
(2)面試內容:
a、審核應聘者是否具備專業素質及資格。
b、對應聘者是否具備正式錄用資格以及綜合素質進行評審。
(3)面試結果審核:面試結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對面試結果進行匯總,合格者將擬錄用者的材料,并報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
4、錄用:(1)錄用名單確定后,對面試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電話通知應聘者,并將其應聘表存入儲備人員檔案中。
(2)公司聘用人員在面試通過后,除特殊情形核準免予試用外,應一律先經試用,員工試用期間以1個月至3個月為限,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應無條件接受延長試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異議。
5、轉正:新員工試用期結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部門主管審核并簽署意見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評定后,報總經理批準并簽署意見。在轉正評定中不合格員工,將延長試用期或被勸辭職。(詳見附件一)
第五十一條離職
離職包括辭職、辭退、內部調動三種。
1、辭職,員工提出辭職,需提前15天向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待接交工作認可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部門經理級提出辭職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未按規定提前申請的員工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2、辭退、經部門主管考核,認為確實無法勝任本崗位者,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辭退報告”,行政人事部審核后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調任其它部門或辦理辭退手續。
3、內部調動:
員工因工作需要,發生升遷、平調或降職而離開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發的<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時,認真辦理交接工作,特殊崗位,如:財務,保管員、gps服務中心崗位等需有監交人。待一切工作辦理結束后,方可離職。
4、所有離職人員,薪資發放均按公司實際發薪日結算;因內部調動而發生工資變化的員工,新工資標準將按<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的起薪日計算;未按公司規定自動離職人員,公司將不予計發當月工資。(流程圖詳見附見二)
第五十二條考勤制度
1、企業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凡企業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代理他人或讓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規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憑信息打卡作為考勤的基本依據。
2、所有員工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業務。特殊情況不能打卡時,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許可后,及時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節變化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時間開始十分鐘以后到崗者,計為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處理。無故提前十分鐘(含十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當月kpi考核工資。
6、員工曠工一日者,處以雙倍當日工資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者,予以辭退,不發工資。
第五十三條休假的規定
1、正常情況下員工每周休息一天,由部門經理安排串休(特殊情況除外)。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憑結婚證可休婚假七天。
3、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經批準可休假三天。
4、產假:正常產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況報請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復。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將根據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請假規定
1、員工外出辦事或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如遇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未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批準。
員工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報行政人事部批準。
員工請假三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3、請假批準后,請假存根由部門主管自行保留,請假單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并將請假單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除例行假日及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婚假、喪假、產假外,其余一律按實際出勤計發工資。
第十二章培訓
第五十五條企業為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各種專業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六條員工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統籌管理。
1、職前培訓:新進員工應實施職前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針對企業簡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安全管理等內容的培訓。
2、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樸素砥礪;各級主管尤應相機施教,以求精進。
3、專業培訓:根據一汽-大眾,一汽-解放的培訓計劃,公司將挑選優秀員工參加專業培訓;或邀請專家學者來企業作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知識技能。
4、凡由公司選派的培訓人員,均須填寫培訓記錄。培訓回來后,須將相關的培訓資料、培訓證書上交行政人事部統一保管,留檔備查。
5、凡外派培訓人員,在回公司后要負責對公司相關人員進行內部培訓。
第五十七條培訓費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訓人員,培訓費用暫由公司代為支付。
2、為公司服務滿兩年者,培訓費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訓結束之日起,為公司服務未滿兩年而提出辭職者,培訓費用將按其為公司服務的月份所占兩年服務期的比例剩余部分而扣除相應的培訓費用。
第十三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條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的衛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要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無健康證者,禁止上崗。
2、食堂人員要在規定的開餐時間內保證員工就餐,員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員要以熱情、禮貌地接待員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費。
4、嚴格各項衛生制度,節約水、電,節約成本,做到營養合理,飯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凈、無污漬,對環境及餐具按時消毒。
6、計劃采購。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的食物,做到少采購、勤采購。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廚房;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第五十九條員工宿舍管理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轄區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員工。
二、凡有以下情況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辦理完理職手續的人員,必須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三、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1、所有住宿人員要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執行,并認真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
2、愛護房間設施,保持好宿舍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整潔美觀;不準往窗外丟雜物;垃圾用塑料袋裝好并及時清除。
3、員工所分配的鑰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如想調換房間需經行政人事部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
5、注意安全,不準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電視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7、需要留宿的外來人員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入住手續方可入住,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宿舍管理員有權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員工在晚23:00前必須返回,23:00寢室必須熄燈。
9、要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發生。
10、宿舍內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11、員工不得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六十條保潔員管理規定
1、保潔員每日按日常保潔內容及標準重點打掃走廊、大廳、會議室及領導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以保證辦公環境整潔,舒適。做到隨臟隨掃,無污跡無雜物。
2、保證洗手間內干凈、整潔無異味,定期進行消毒。
3、對所負責的區域,做到環境無死角,無沉漬。
4、做到節約用水,用電。
第六十一條如違返上述規定,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處罰條例詳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六十二條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1、嘉獎:每次加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2、記功:每次加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3、記大功:每次加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入。
4、獎金:一次性給予一定數額的獎金。
第六十三條有下列事跡者,得予嘉獎:
1、連續六個月績效考核為優的員工。
2、連續三個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條有下列事跡者,得予記功:
1、對于工作流程、維修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建議方案,經采行確具成效者。
2、年終考核中節約費用開支或對廢料利用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3、遇有事故或災變,勇于負責,并措置得宜,免于損失,或減少損失者。
4、發現有損害公司利益舉報而被查實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重大損失者。
6、年終考核,全年完成銷售任務的銷售員。
第六十五條有下列事跡之一者,行記大功或頒發獎金:
1、年終考核十二個月績效考核均為優秀者。
2、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3、年終考核,被評為優秀的部門。
4、一年內記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條員工處罰分下列五種
1、警告:減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記過:減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記大過:減發當月全部工資。
4、開除:予以解雇。
5、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處以警告
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或從事規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時間內撤離工作崗位者。
3、因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規定者。
5、違規駕車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絕保安或管制人員查詢檢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隊、不守紀律、無理取鬧者。
11、將宿舍鑰匙轉借他人未造成損失者。
12、未經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調換房間者。
13、經檢查宿舍衛生臟、亂、差者。
14、外出辦事車輛不拿出門證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禮貌,辱罵他人者。
16、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或使用電爐、電熱水器者。
17、進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經查獲者。
18、受指定受訓人員無故不參加行政人事部組織培訓者。
第六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以記過:
1、因疏忽或工作馬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2、如因巡檢、維護不及時等引發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時間,躺臥睡覺者。
6、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醬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者。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記大過:
1、泄漏生產或公司機密者。
2、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損失者。
4、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者。
5、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三日者。
7、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發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9、惡言吵罵同事或慫恿相罵或打罵者。
第七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或客戶利益者。
2、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術上、營業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損害者。
3、無正當理由,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三日者,及年度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內積滿二次大過者。
第七十一條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追究刑事責任。
1、盜竊公司財務達300元(含)以上者。
2、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員工的獎懲應由部門主管填報,并由行政人事部調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需要增加或刪減的,行政人事部將會補發相應的制度及規定。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2篇 農業大學行政印章管理使用規定
農業大學行政印章管理和使用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和維護印章使用的嚴肅性,避免因印章管理使用不當出現的各類經濟、法律、行政問題,規范校內各類行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行政印章包括學校公章、鋼印,校行政領導簽字章、方章,各學院、部處、各直屬單位公章,以及校內其他行政印章。
第二章 印章的規格和式樣
第三條 “z農業大學”印章為圓形,直徑4.5厘米,銅質。
第四條 各學院、部處、各直屬單位及其他同級機構印章為圓形,直徑4.2厘米。
第五條 各學院、部處、各直屬單位下屬的系、科、室等機構一般不刻印章,如確屬工作需要,經審批后可刻制。印章為圓形,直徑4.0厘米。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和注銷
第六條 學校各級行政部門印章的刻制由校長辦公室統一負責審批,由各需刻制印章的部門憑機構成立的正式批文及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專門機構刻制。印章刻好后須先送校長辦公室留印模備案,方可啟用。
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刻制公章,對違反規定自行刻制公章的部門,要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第七條 因機構變動停止使用的單位公章,應及時交回校長辦公室并辦理有關注銷手續。
第四章 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八條 各級印章要專管專用。學校印章由校長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使用。各單位的印章原則上由辦公室主任或單位指定的專人保管使用。印章的保管使用者要認真負責,堅持原則,并按規定手續用章。專管人員因事外出,應將印章交本部門負責人管理。
任何人不得將印章擅自帶離辦公室。印章如有遺失,應及時向校長辦公室及保衛部門報告,并查清原因和責任。
第九條 使用印章必須手續齊備并實行登記制度,用印留存的的材料應定期整理、立卷歸檔。
第十條 除校辦公章外,各單位的行政公章,如非業務工作聯系,一般不得對外。
第十一條 使用本單位行政公章,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各單位的行政公章管理出現事故,要直接追究公章管理人和單位正職領導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 嚴禁各單位使用單位印章對外簽訂各類合同、協議。如果使用單位印章對外簽訂協議和合同,導致法律糾紛、經濟損失和學校名譽損害,均要嚴肅追究簽訂人、用章人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第五章 使用校級印章的各類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條 凡以學校名義發出的各類正式行政公文的用章,按《z農業大學行政公文處理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 以學校名義發出的新生錄取通知書、工作證、畢業(結業、進修)證、聘任證書、學生證等各種證書,均須由有關職能部門造冊,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派專人統一送校長辦公室審核并加蓋校印;并將名冊一份交校長辦公室留存備查或歸檔。需要個別辦理時,須有職能部門的證明。
第十五條 需開具學校證明、介紹信外出聯系工作的校內各類人員,須憑所在單位的證明,方可開具校級證明、介紹信等。不得開具空白介紹信或證明。
第十六條 教職工因私需學校開具有關證明和個人證明材料需加蓋校印的,須憑有關部門的證明或主管單位負責人簽字,送校長辦公室審核辦理。
第十七條 非本校職工、有工作單位的本校教職工家屬,外出或其它事由,不屬學校及各部門出具證明的范圍。如有特殊情況需由學校出具證明并加蓋印章的,須持有關部門證明,送校長辦公室審核并開具所需證明。
第十八條 需辦理特殊通行證的教職工、學生,或因工作關系來我校的校外人員,需辦理邊境通行證或特殊通行證,須先向所在單位或接待單位提出申請,經保衛部門審核,最后經校辦主任批準,方可加蓋校章。
第十九條 辦理法人委托證明書,必須經職能部門審核同意,并由職能部門開出證明,經學校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審核簽字后,方可加蓋學校公章。
第二十條 對外簽訂協議、合同,須經校長辦公室審定,并由主管校長簽字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一條 縱向課題的科技任務、合同書按常規程序用章;橫向課題合作協議須按《z農業大學橫向科技合同審查辦法》的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二條 各職能部門以學校名義向校外有關部門呈送的各類報表,必須由專人統一送校長辦公室辦理用章。
第二十三條 辦理各種報建手續須加蓋學校印章的,必須經校長辦公室主任審核,經主管校長批準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四條 辦理企業執照、法人變更、年審等手續須蓋校章的,須經財務處審核,主管校長批準后辦理。
第二十五條 單位辦理銀行開戶手續,須經財務處審核,主管校長同意,方可蓋校章。
第二十六條 教職工或學生辦理公派或因私出國(境)手續,應分別按《z農業大學關于公派出國(境)人員管理有關問題的規定》和《z農業大學關于因私出國(境)人員管理有關問題的規定》執行相關審批程序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七條 校長名章(簽字章、方章)是學校法定代表人的資格表示,凡對外使用校長名章,須經校長本人批示同意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八條 學校法人和校級領導人印章的保管使用,按學校公章的保管使用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 在使用校級印章時,如遇特殊情況,由校長辦公室主任負責審批。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規定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z農業大學行政印章管理和使用規定》(華農大(辦)字[1996]第40號)同時廢止。
第3篇 房地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規定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行政管理規定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提高辦事效率,調動全體員工積極性,特作如下規定:
一、工作制度
1、實行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時工作制;
2、遲于上班時間5分鐘為遲到,早于下班時間5分鐘為早退
3、未經請示4小時不到崗為曠工;
4、節假日或非工作日期間需要加班時,服從公司或部門的安排
二、崗位形象:
1、衣著得體、儀表嚴整、舉止端莊。男士不留長發,不裸背露體,女士不穿短裙,不濃妝艷抹
2、講文明、講道德、講風格、搶困難、讓方便;
3、處理業務要體現快捷、認真、嚴謹、高效的工作作風。
4、對來公司辦天的客人(客戶),要熱情接待,談吐大方得體,維護公司形象。
四、勞動紀律
1、堅守工作崗位、盡職盡現,不得擅離職守;
2、工作時間嚴禁從事與業務無關的事務,不準干私事,不準從事娛樂性活動,不準因私打公司電話,工作需要打長途電話時,須經辦公室同意
3、講政策、講原則、令行禁止。堅決杜絕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虛報冒領等不正之風;
4、保守公司機密;
5、搞好辦公區(室)衛生,保持工作環境整潔
6、勤儉節約,愛護辦公設施,貴重物品誰使用誰負責。下班前,最后離開辦公區的工作人員要關閉電源,關好門窗
7、值班人員對于重要事項要隨時向公司報告。
四、考勤管理
各部門要嚴格要求,如實填報考勤表,每月15日前上報綜合部匯總進行核查,并根據考勤管理制度扣減工資,報財務部執行。
五、會議制度:
公司例會每周五召開一次,全體人員參加,總經理主持,由各部門理匯報本周工作完成情況,以及下周工作按排計劃。
第4篇 人事行政管理規定一
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門為企管部,對上向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負責,對下由人力資源主管負責日常事務。
公司的部門設置、人員編制、企管部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由總經理負責;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項由董事會負責。
第二條 企管部有關人事管理的職責如下:
(1)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情況,制定并實施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和具體計劃。
(2) 根據各部門的人力需求計劃,負責對人才引進和招聘工作進行具體操作。
(3) 負責擬訂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勞資、培訓等方面的政策及規章制度,經批準后,負責監督執行。
(4) 負責擬訂員工崗位薪酬制度。
(5) 負責擬訂本公司員工績效考核體系及獎懲方案,并組織實施。
(6) 根據公司員工實際狀況和企業發展的需要,制定并實施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7) 負責組織員工的各種崗位培訓。
(8) 負責公司員工的社會保障工作。
(9) 負責員工辭退及內部調配,代表公司處理勞動糾紛。
(10) 負責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入職和離退職等人事手續。
第三條 本制度除另有規定外,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 員工 ,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職人員,包括正式職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本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后,若愿意繼續受聘,經公司同意后可與公司續簽聘用合同。
第五條 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規范員工和公司雙方的行為。
第二章 聘用
第六條 公司聘用的原則是: 任人唯賢,擇優錄用;競爭上崗,崗上競爭 。
第七條 聘用各級員工應綜合考慮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等,以適合于所任職務或工作為考察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會負責向社會公開招聘。具體方式由董事會制定、執行。
各部門經理、副經理的聘用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公司其它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
第九條 公司的人員編制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崗位設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崗位設置。公司鼓勵通過員工增加崗位技能的學習,達到 一崗多能 的要求,以便合并崗位,減少人員,增加勞動效率。
第十條 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的編制程序如下:
(1) 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企管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后,上報企管部。
(2) 企管部匯總后,結合崗位編制、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編制下一年度人力資源需求方案,報總經理批準;
(3) 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企管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條 普通員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員需求部門的負責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由企管部結合年度計劃審核需求,給出審核意見;
企管部審核同意后,會同需求部門,根據崗位說明書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崗位任職資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計劃,經企管部經理批準后執行;
企管部按照批準的崗位要求確定初始人選,送需求部門審核,確定最終候選者名單;
企管部會同需求部門共同進行面試(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試的次數),并共同決定聘用人選;
企管部負責聘用人員的通知,進入試用期管理;
企管部負責落實崗前培訓。
第十二條 部門經理的聘用,參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經理的聘用,由總經理會同副總經理進行;其它的部門經理由企管部會同總經理、副總經理進行。
第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與集團中層以上干部有親屬關系的人員(對歷史形成的此類情況不予追溯)。
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品行惡劣,曾被其他單位辭退、開除人員。
體格檢查不通過者。
第十四條 公司招聘采用內外一視同仁的原則,即外部招聘與內部推薦共舉,統一考察標準,擇優錄取。
第三章 試用
第十五條 新聘用人員均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條 試用期為1-3個月。
第十七條 新進員工的試用,由所在部門進行,企管部負責監督。
第十八條 新進員工向企管部報到,并以其向企管部報到的日期作為起薪日。
第十九條 公司員報到時應交驗的材料:
(1) 公司統一印發的登記表
(2) 身份證(復印件)
(3) 畢業證明書(復印件)
(4) 技術等級證(復印件)
(5) 健康檢查表
(6) 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張
(7) 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二十條 企管部應于新員工報到當日與其簽定 試聘協議 ;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檔,一份由試用員工自留。
第二十一條 試用員工經試用期考核成績合格者,其服務時間統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計算,公司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書(訂立集體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不可請求任何遣散費或補助。
(1) 品行欠佳,違反公司有關規定;
(2) 申請事假超過規定;
(3) 經試用單位認為不適合工作崗位;
(4) 發現進入公司前曾有不適合崗位的違法行為;
(5) 遞交的個人資料被查證為虛假的;
第二十三條 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后,應即赴目標部門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請求更換;并由企管部填發工作記錄卡,按照規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事先以書面呈準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條 試用期的考核
(1) 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后,向企管部領取 員工轉正考核表 ,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填寫表中的 評核內容 和考核內容中的 自評部分 。
(2) 部門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3) 人力資源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填寫考勤狀況。
(4) 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a) 考核結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為合格;
b) 考核不合格的新員工由企管部辦理退職手續;
c) 考核合格的員工由企管部負責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核定崗位及相應的崗位薪點數;
d) 考核分數在90分以上的員工可以晉級確定崗位薪點數;
第四章 服務
第二十五條 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各項規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條 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1) 建立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而奮斗。
(2) 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戶,提供具有 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 的產品。
(3) 牢記 質量第一、用戶第一 的原則,努力消除可能給顧客帶來不便的任何瑕疵。
(4) 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新技能,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5) 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6) 培養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 保持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和挫折。
(8) 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9) 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10) 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二十七條 員工行為準則包括:
(一) 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二) 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職務。
(三) 不斷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 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六) 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出廠。
(七) 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 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始得離開。
(九) 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點的環境清潔。
(十) 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險。
(十一) 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 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務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 工資及福利
第二十八條 公司執行崗位薪點工資制,即工資包含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年功工資三部分。各部分工資均采用薪點數計算,匯總后結合薪點值確定工資。
第二十九條 崗位工資、年功工資按月核算,績效工資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條 公司的年度工資總額須與公司的經營效果密切相關。
第三十一條 工資采用 下發薪 制,即每月5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提前。績效工資(獎金)按季度發放,最遲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條 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龍江省規定的社會統籌保險,以及公司規定的各項福利措施。
有關工資及福利的具體內容見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 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條 公司員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時間為:
夏季: 8:00-17:00
冬季: 8:30-17:30
生產崗位的作息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安排。
第三十四條 各班、組、部門宜設置兼職考勤員,負責本單元員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員月底將考勤表交本部門匯總,匯總表經部門領導簽字后報企管部。
第三十五條 考勤中有關事項的確認條件如下:
(1) 遲到:
超過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15分鐘以內;
(2) 早退:
提前考勤規定的離崗時間15分鐘以內;
(3) 曠工: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a) 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b) 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c) 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d) 到崗后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4) 病假:
在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前15分鐘,或事先向直接負責人申請(急診除外),且于恢復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規醫療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5) 事假:
事先向主管領導書面申請,經批準后休息的。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8小時為1日。
(6) 公假: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經申請批準后休假的:
(1) 行使選舉權;
(2) 當選代表出席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區級以上的代表會議;
(3) 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 出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大會;
(5) 《工會法》規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的工會活動,每月占用工作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時;
(6) 接受區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 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群眾性活動時。
(7) 福利假:
根據公司福利管理的有關規定,對于符合條件的員工給予福利假,包括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具體標準參加《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病假(除急診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領導批準后執行。各類假期1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準,超過1日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有關考勤的具體規定及獎懲措施,詳見《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 考核及異動
第三十七條 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 員工轉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 試用 章節規定的辦法執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則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 員工的異動主要指部門經理(含)以下的員工,包括調動、晉升、降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調整由董事會負責。
第四十條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調動和部門間調動兩種情況:
(1) 部門內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經企管部批準后執行。
(2) 部門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調出部門、調入部門、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一條 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前5%的,可以向上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后5%的,可以向下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
第四十二條 員工的晉升和降級,除《員工獎懲制度》規定外,主要依據考核成績、個人技能、工作態度決定。
第四十三條 普通員工的晉升和降級,由人力資源主管和員工所在部門共同負責擬定,報企管部批準;部門(副)經理的晉升和降級,需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四條 公司根據考核成績實行 末位淘汰 制,具體規定見 末位淘汰制管理辦法 。
第八掌 獎懲
第四十五條 公司獎懲的目的在于鼓勵和鞭策員工勤奮工作,奮發向上,做出更大成績,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法失職行為,保證順利的實現企業和員工的發展目標。
第四十六條 公司的獎勵包括: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榮譽獎勵等。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等;榮譽獎勵包括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等;行政獎勵包括晉升、擴大職權、參與決策等。
第四十七條 公司的懲罰包括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獎金、降薪等;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免職、辭退、開除。
有關獎懲的具體規定,見《員工獎懲制度》。
第九章 培訓
第四十八條 公司鼓勵員工進行業務深造,貫徹 一崗多能 政策,將組織定期與不定期的崗位培訓及其他技能的培訓。
第四十九條 培訓由企管部會同業務部門,通過分析考核結果后確認需要培訓的人員及內容,在此基礎上制定培訓計劃,經企管部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條 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1) 崗前培訓為新進員工入職前的培訓,由人力資源主管組織,內容為:
a) 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b) 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c) 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說明;
d) 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2) 在職培訓:在崗員工的技能培訓,以提高本職技能或增加第二崗位技能為需要,由各級主管組織,采用內部培訓與外部培訓結合的方式,并加以總結,形成固定的培訓教材;
(3) 專業培訓:視業務的需要,對優秀的員工進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訓。專業培訓包括:
a) 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班
b) 邀請專家進行專項講座
c) 脫產學習
d) 國外深造
第五十一條 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參加專業培訓的員工應與公司簽訂 培訓后服務協議 ;
第五十二條 參加培訓的員工應認真學習,公司將考察培訓效果;并據此決定員工承擔培訓費用的比例。
培訓的具體規定見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第十章 解職
第五十三條 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 死亡 、 退休 、 辭職 、 停職 及 辭退/解雇 開除 六種。
第五十四條 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員工死亡的撫恤條件及標準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五十五條 公司員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五十六條 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七條 公司員工停職分為 自請停職 及 命令停職 二種。
(一)員工因服兵役、預備役期間超過一個月者可自請停職。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1. 員工不適合繼續本職工作又無法調整工作的;
2. 因病延長的假期超過規定者。
3. 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十八條 自請停職和命令停職,如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自請停職者,于免除兵役、預備役后15日內報道復職。否則,以辭退處理。
(二)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可按退休或辭退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職在3月內還無法安排合適工作的,按辭退處理。
(四)因訴訟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偵查處分不起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五十九條 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所有薪酬,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六十條 員工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根據其行為及后果,根據相應的規定給予解雇或開除處理。解雇或開除的決議應通過公司辦公會決定,并將辭退及解雇的決定通知工會。
第六十一條 因公司調整業務結構,或發生重大經營變動導致的解雇員工計劃,應事先與工會協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補償方案。
第六十二條 公司員工離職,除 死亡 及 命令停職 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妥交卸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財務部憑簽準單辦理有關結算。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六十四條 如有未盡事宜,可由董事會另行補充規定,修改時亦同。
第5篇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模版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完善公務員職位分類,建立符合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特點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學化水平,建設高素質公務員隊伍,根據公務員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是指依照法律、法規對行政相對人直接履行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執法職責的公務員,其職責具有執行性、強制性。
第三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管理,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堅持監督約束與激勵保障并重,注重提高執法效能。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管理,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依照法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第四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應當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堅持依法行政,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第五條 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綜合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綜合管理工作。
上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導下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工作。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導同級機關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職位設置
第六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根據工作性質、執法職能和管理需要,在以行政執法工作為主要職責的機關或者內設機構設置。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設置范圍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
第七條 機關依照職能、國家行政編制和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職位設置范圍等,制定本機關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設置方案,并確定職位的具體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第八條 中央和國家機關直屬機構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設置方案,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省級以下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設置方案,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后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章 職務與級別
第九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按照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序列進行管理。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分為十一個層次。
通用職務名稱由高至低依次為:督辦、一級高級主辦、二級高級主辦、三級高級主辦、四級高級主辦、一級主辦、二級主辦、三級主辦、四級主辦、一級行政執法員、二級行政執法員。
具體職務名稱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以通用職務名稱為基礎確定。
第十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一)督辦:十五級至十級;
(二)一級高級主辦:十七級至十一級;
(三)二級高級主辦:十八級至十二級;
(四)三級高級主辦:十九級至十三級;
(五)四級高級主辦:二十級至十四級;
(六)一級主辦:二十一級至十五級;
(七)二級主辦: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八)三級主辦:二十三級至十七級;
(九)四級主辦:二十四級至十八級;
(十)一級行政執法員:二十六級至十八級;
(十一)二級行政執法員:二十七級至十九級。
第十一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職數一般應當按照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數量的一定比例核定,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另行規定。
第四章 職務任免與升降
第十二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任免與升降工作,由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
第十三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任職,應當按照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序列,在規定的職位設置范圍和職數內進行。
第十四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晉升職務,應當具備擬任職務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能力、文化程度、任職年限和任職經歷等方面的基本條件,并在規定任職年限內的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晉升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的任職年限,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另行規定。
第十五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按照有關規定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
第十六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轉任其他職位類別職務的,應當予以免職。
第十七條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新錄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應當按照規定在一級主辦以下職務層次范圍內任職定級。
第五章 管理與監督
第十八條 一級主辦以下職務層次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錄用,應當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
考試內容根據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思想政治素質、法律知識、工作能力和不同職位要求分類分級設置。
第十九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考核,以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行政執法工作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履行行政執法職責、完成行政執法工作的情況,必要時可聽取行政相對人的意見。
第二十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應當接受初任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在職培訓,培訓內容側重職業道德、工作所必需的法律知識、執法技能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等。
第二十一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交流的方式包括調任、轉任、掛職鍛煉。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在同一職位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交流。
第二十二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的工作人員,可以按照公務員調任有關規定調入機關,擔任四級高級主辦以上職務。
第二十三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轉任,一般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范圍內進行。
因工作需要,也可以在不同職位類別之間進行。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轉任其他職位類別職務的,一般應當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工作滿五年,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綜合考慮其任職經歷、工作經歷等條件,比照確定職務層次。
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轉任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的,應當具備擬轉任職務所要求的條件。
第二十四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執行國家規定的工資和津貼補貼政策。
第二十五條 機關應當加強對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監督,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在履行職責中有違紀違法行為以及違反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在執行公務中有應當回避情形的,本人應當申請回避,行政相對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請,主管領導可以提出回避要求,由所在機關作出回避決定。
第二十七條 對有下列情形的,由縣級以上領導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區別不同情況,分別予以責令糾正或者宣布無效;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擴大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設置范圍的;
(二)超職數設置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的;
(三)隨意放寬任職資格條件的;
(四)違反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錄用、調任、轉任的;
(五)違反國家規定,更改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待遇標準的;
(六)違反本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擔任領導職務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法律、法規對其選拔任用、管理監督等另有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管理,本規定未作規定的,按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工作人員,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參照本規定進行管理。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2023年7月8日起施行。
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負責同志就《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 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答記者問【2】
近日,*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兩個《規定》)。
受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委托,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負責同志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問:請介紹一下公務員分類管理法規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答:分類管理是公務員管理的重要原則。
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將公務員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深化公務員分類改革,加快建立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制度。
長期以來,我國公務員均按照綜合管理類進行管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黨和國家各項事業對公務員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以深化公務員分類改革為抓手,加強和改進公務員管理工作。
出臺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是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公務員分類改革任務的重要舉措,將進一步健全完善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提高公務員管理效能和科學化水平,有利于解決專業技術類公務員“引不進、留不住、干不好”,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基層機關壓職壓級等突出問題,充分調動廣大公務員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對打造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公務員隊伍,提供更高質量的公共服務,建設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具有重要意義。
問:制定公務員分類管理法規的具體思路是什么
答:公務員分類管理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必須要與我國政治體制、文化傳統、干部制度以及黨和國家對各項事業發展的要求相適應。
因此,研究制定我國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的具體思路,一是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貫徹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立足于我國公務員隊伍的特點和現狀,著眼于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吸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體現分類管理的理念。
二是堅持依法分類,在公務員法確立的制度框架下將機關中履行專業技術職責和行政執法職責的公務員劃分出來,實現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各類別公務員的分渠道發展。
三是體現職位特點,分別建立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序列,形成科學的職位分類體系。
根據各類別公務員的管理特點,實行分類招錄、分類培訓、分類考核等,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學化水平,促進專業化建設。
四是注重平衡銜接,在實行分類管理的基礎上,三類公務員在職業發展空間上大體平衡。
三類公務員主要立足本類別發展,因工作需要也可以相互交流,有利于干部資源優化配置。
問: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都有哪些主要內容
答:兩個《規定》稿均為6章。
第一章總則,明確制定目的、適用范圍、管理原則和權限;第二章職位設置,明確職位設置的原則、范圍和程序;第三章職務與級別,規定職務序列、職務級別對應關系、職數核定辦法;第四章職務任免與升降,規定任職資格、職務晉升、免職降職、任職定級等;第五章管理與監督,規定分類錄用、考核、培訓,交流、工資待遇、責任追究等;第六章附則。
兩個《規定》稿在框架上基本一致,具體內容上分別針對兩類公務員的特點作出了相應規定。
問:如何劃分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
答:在對機關公務員職位性質、職責和工作內容等要素進行深入分析、合理分解的基礎上,立足于職位職責特點劃分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是指專門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為機關履行職責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的公務員,其職責具有強技術性、低替代性。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成長周期長,培養成本高。
對這類公務員,從培養導向上看,我們傾向于將其定位成技術能手和技術專家。
基于這些因素,我們考慮在制度的設計上注重使他們能夠在專業技術類職位上專注專業發展。
同時滿足機關對專業性人才的需求,建立符合專業性人才成長規律的吸引、培養、選拔、評價、使用制度。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是指依照法律、法規對行政相對人直接履行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執法職責的公務員,其職責具有執行性、強制性。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主要分布在基層一線,因此,制度設計主要考慮基層實際,向基層傾斜,調動基層公務員積極性,同時通過從嚴管理提高執法效能,要求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應當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堅持依法行政,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問:公務員分類管理法規出臺后將開展哪些工作
答:今年是分類管理法規正式實施的第一年,我們要提前謀劃,精心組織,做好法規入軌實施工作。
一是要抓緊制定出臺公務員分類管理配套辦法。
兩個《規定》屬于完善公務員管理體系頂層設計的范疇,規定相對原則,實施時需要制定配套的職數設置辦法、任職資格評定辦法、職務套改辦法以及有關工資政策。
二是要切實摸清范圍。
哪些能納入專業技術類管理,哪些公務員能納入行政執法類管理,要有一個清晰的界定,這是公務員分類管理順利入軌實施的前提和關鍵。
下一步要抓緊與地方和部門溝通協調,進一步摸清底數,明確范圍。
三是要及時完善分類后各項管理工作。
在開展分類管理工作的同時,按照不同類別職位特點,及時研究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考核、培訓等制度,逐步開展分類招錄、分類考核、分類培訓,提高公務員管理精細化、科學化水平。
第6篇 運輸管理所交通行政執法風紀規定
運輸管理所交通行政執法風紀
第一條為了規范交通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風紀,樹立交通行政執法隊伍的良好形象,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時或雖沒有執行公務但著交通行政執法制式服裝時。
第三條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應當著裝整潔、儀容端莊、風紀嚴整、舉止文明。
第四條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應當保持頭發干凈、整齊。
男性交通行政執法人員不得剃光頭,不得留大鬢角、長發,不得蓄胡須。
女性交通行政執法人員長發時應當束發,不得頭發披肩。
第五條交通行政執法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戴圍巾、耳套;
(二)戴耳環、項鏈、手鐲、戒指、胸針、胸花等飾品;(三)化濃妝、紋身、染指甲、染彩發;
(四)除因工作需要或眼疾外,佩戴有色眼鏡。
第六條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做到:
(一)站立時端正,抬頭、挺胸、收腹、雙手下垂置于大腿外側或雙手交迭自然下垂,雙腳并攏,腳跟相靠,腳尖微開,身體不得靠墻或桌椅,不得搖擺晃動;
(二)落座時坐姿良好,上身自然挺直,不得用手托腮,不得翹二郎腿,不得抖動腿。如座椅可旋轉,不得隨意轉動身體;
(三)行走時步幅適當,節奏適宜,不得袖手、背手和將手插入衣袋,不得一邊走路一邊吃食物、看書報、搖風扇;兩名以上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徒步執行公務時,應當有序,不得搭肩、拉手、挽臂、攬腰。
第七條指揮車輛接受檢查時,指揮手勢參照交通警察手勢信號執行。
第八條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在行政相對人面前應當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手勢動作,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雙手抱胸;
(二)用手敲桌臺提醒行政相對人;
(三)打哈欠、伸懶腰等;
(四)與行政相對人有身體上的接觸(正當防衛除外);
(五)其他不文明或可能引起行政相對人過激行為的舉止。
第九條駕駛車(船)執法時,應當遵守交通規則,保持安全車速,與前車(船)保持安全距離,按規定使用示警燈和揚聲器。
第十條在行政執法過程中,要求對方出示證件、接受檢查及要求配合執行其他公務時,應當使用文明語言,出示全國統一的交通行政執法證件,可行舉手禮。
第十一條保持辦公場所、宿舍的整潔。
第十二條對前來咨詢或申請辦理有關事項的行政相對人應當熱情接待、耐心解答。在對外辦事窗口以外的辦公場所,接待前來聯系公務的外來公務人員應主動起身相迎,接洽完畢應起身相送。
在交通行政執法對外辦事窗口,應當設有必要的座位、飲水機、辦事指南等便民設施。
第十三條升國旗時,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應當自行立正,行注目禮。奏唱國歌時,應當立正。
第十四條交通行政執法人員行舉手禮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面向受禮者成立正姿勢,并注視受禮者;
(二)右手取捷徑迅速抬起,五指并攏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約2厘米處(戴無帽檐帽時,微接太陽穴上方帽下沿;未戴制式帽時,微接太陽穴處),手心向下,微向外張(約20度),手腕不得彎曲,右大臂略平,與兩肩成一線;
(三)精神飽滿,表情自然。
第十五條交通行政執法人員行注目禮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面向受禮者成立正姿勢;
(二)注視受禮者,并且迎目送(左、右轉頭角度不超過45度);
(三)禮畢時將頭轉正,恢復立正姿勢;
(四)精神飽滿,表情自然。
第7篇 公司行政管理處罰規定
常言道,有規矩方能成方圓,所以,對于一個公司而言,擬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管理公司。以下提供關于公司行政管理及處罰規定,僅供各位行政管理人員參考,并更好地進行員工管理。
辦公室管理
1、保持工作桌面整潔,認真整理、保管好本崗位文件資料。下班時認真清理文件資料,并整理歸類,以方便清潔員工桌面。
2、離開座位、下班后將座椅推到桌面內。
3、辦公區域嚴禁亂扔、亂倒、亂吐等不良行為,切記維護地毯清潔。
4、為保持辦公環境的整潔衛生,員工不得在辦公室內進餐或攜帶食物上班。一線員工在餐廳用餐。
5、嚴禁在辦公室、會議室等公共場所吸煙。吸煙請至樓梯口吸煙區,吸煙完畢煙頭隨手放入指定區域。
6、下班后自覺關閉電腦及本區域空調和電燈,尤其是休息日及節假日個體加班時,更要注意關閉空調及電燈。
7、保持工作環境的安靜有序,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嚴禁串崗、脫崗、扎堆聊天、看小說。
8、非工作需要的上網、睡覺、大聲喧嘩、吃喝談笑、聽音樂等擾亂秩序及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
9、公司電話勿打私人電話,如有違反發生電話費用由個人承擔。
對違反本規定者,每次罰款100元/人/次。
辦公用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申購由申請員工填寫“辦公用品申購表”,由其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主管簽字同意后,交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
2、員工離職時,依據個人臺帳明細將耐用物品交回行政人事部,如果耐用辦公品丟失,按照成本價的80%賠償。行政助理在離職申請表上予以確認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鑰匙管理
1、員工需使用公司門、柜子、抽屜等鑰匙者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領用其使用之鑰匙。
2、由行政人事部按實際情況分配使用各類柜子,行政人事部負責保管、發放、做好領用簽收記錄。
3、原則上所有鑰匙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備份一把,特殊部門除外。
4、員工離職將其領用之鑰匙全部交回行政人事部,必須由行政助理簽字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5、鑰匙如有遺失需按如下規定金額賠償:
(1)所有門鑰匙50元/把。
(2)柜子、抽屜鑰匙10元/把(交行政人事部備份鑰匙者)。
(3)柜子、抽屜鑰匙50元/把(未交行政人事部備份鑰匙者)。
名牌(胸卡)管理
1、名牌作為員工身份識別的標志,員工上班時必須佩戴名牌。
2、保持名牌的衛生整潔,不得擅自將名牌上的信息進行涂改,行政人事部將進行不定時檢查,一旦發現有未佩戴名牌者,給予20元/次的處罰。
3、各部門負責人上班前需檢查部門員工名牌的佩戴情況,督促員工佩戴名牌。
4、名牌遺失應及時到行政人事部補辦,并交補辦手續費20元。不辦或未辦的員工將給予50元/次的處罰。
員工工作服管理
1、根據公司規定,行政人事部統一訂制員工工作服,并負責統一發放,做好登記管理工作。
2、按公司規定穿戴工作服,做到衣冠整潔,樸素大方。未穿著工作服者,給予20元/次的處罰。
3、員工不得擅自更改工作服款式和顏色。
4、工作服遺失應及時到行政人事部補辦,并交重新訂制費50元/件。
補充說明
1、員工如有違規行為發生,行政人事部依本制度執行處罰手續。出具處罰通知,并張榜公告。
2、員工罰款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歸入公司獎勵基金。
3、本制度的批準執行及相關條款的變更均由總經理批準進行。
4、本制度的日常執行管理及解釋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上海****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第8篇 百貨公司部長主任行政科室人員崗位紀律管理規定
為了發揮部長、主任及行政科室人員模范帶頭作用,提高崗位工作效率,使企業各項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精細化。特制定部長、主任及行政科室人員崗位紀律及日常工作管理規定,要求大家對每項規定要嚴格遵守,認真貫徹執行。
一、上崗要求
1、上崗時間一律以一樓石英鐘時間為準。
2、行政科室人員必須在早晨點名前五分鐘到服務臺前整隊,然后到指定點名場所參加點名。
3、上晚班人員上、下班,早班人員上午下班,下午上下班,正常班人員上午下班,下午上下班。必須準時到營運部簽到。簽到要求,(1)必須由本人親自簽到,對未履行簽到手續者按曠工處理。(2)不許代替他人簽到,一經發現,對代簽人與被代簽人員均視同遲到或早退,分別給予10元處罰。
二、外出規定
1、出差要求
因公事出差,要求各營運部由一位部長帶隊同去,另一部長在單位主持工作。填好出差動態表由本部負責人批準簽字后,提前一天送交到公司辦公室,以備核查。如發現未能履行上述手續而先外出后補單者一律按事假對待,并不享受本次外出補貼,更不允許未經領導批準私自外出,如私自外出,按曠工處理。
2、市調要求
因業務需要作市場調查,先經本部負責人批準填寫好市場調查外出動態表。由本部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外出。經檢查沒有按規定填寫市調動態表而私自外出的,按曠工處理。
3、離崗要求。
工作時間個人確實有事需要離崗時,由本人書寫離崗假條,部門負責人批準簽字后送交辦公室,對于離崗的往返時間辦公室做好詳細紀錄,以備考核。離崗處理辦法:正常履行離崗手續的,累計200分鐘扣半天工資;累計400分鐘扣一天工資,以此類推。如未履行請假手續而中途私自脫離崗位30分鐘以內者,按中途脫崗對待罰款2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對待。
三、請假規定
有事(病)需請假,本人提前向本部門負責人申請,經負責人批準后,由本人填寫請假條,并由主管負責人簽字后,提前一天將假條送交辦公室。(主任請假由本部負責人批準;部長請假由公司辦公室主管負責人批準)。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應先打電話與主管負責人請假,并說明請假原因經負責人批準后,可以委托同事代理填寫假條。委托代理人第一時間填寫假條交主管負責人簽字后送交公司辦公室,否則按曠工處理。周六、周日要求不許休假,特殊情況上報公司審批。未經批準而私自休假的按曠工對待。
四、用車規定
因業務需要用車外出、進貨,由營運部長向公司辦公室主管負責人提前申請,經審批后統一安排外出車輛。不經批準任何人不許私自雇用車輛或乘坐公交外出。如私自雇用車輛或乘坐公交外出者,費用自負不予報銷。
五、部長、主任值勤規定
1、要求各部部長,要以身做則,起模范帶頭作用。所有部長必須在早7:30前到崗(經批準休假、出差等特殊情況除外)由每個營運部每天派一位部長配合公司領導(早7:30-7:50)在公司門口迎接員工,另一位部長與員工一起進店,負責主持早會工作。
2、要求部長、主任全部按公司規定時間上、下班,任何人決不允許私自上連班,如有私自上連班,一經查出,處以20元罰款,并通報批評。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午連班,必須經公司辦公室負責人批準。
3、各營運部正、副部長必須分別按早、晚班值勤,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值勤需經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如有出差、休假)方可安排主任代替值勤,否則不允許安排主任代替值勤。如不按規定值勤,一經查出,處以20元罰款,并通報批評。
此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執行
第9篇 物業行政管理辦公管理規定
物業行政管理之辦公管理規定
公司每位員工都有責任和義務保持工作場所和辦公環境的整潔,嚴格遵守各種辦公設施、辦公用品的使用規則,為自己和他人創造一個良好有序的工作環境。
1工作證的佩戴
1.1 公司所有員工在上班時間(外出業務工作除外)必須佩戴工作證,并將工作證正確掛于胸前方。
1.2 員工若不慎將工作證遺失,應立即報告人事行政部,并及時補辦工作證。
1.3 工作證屬公司財產,員工在離職前需將工作證交回人事行政部。
2.電腦的使用
2.1 電腦屬公司高值固定資產,辦公室電腦實行專人專用,未經允許,他人不可隨意使用;
2.2 安裝軟件或維修故障等所有電腦問題均需通過人事行政部專管員進行處理;
2.3 未按規定使用電腦,致使電腦損壞、資料丟失者,記大過一次,情節嚴重者,予以免職,如造成經濟損失者,需按實賠償。
2.4 為推動辦公自動化,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安裝有上網功能,配備有電腦的員工應自覺利用網絡資源為工作服務。否則,造成工作缺失,須負相應責任。
2.5 上班時間,員工不得上網聊天、打游戲,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將受嚴重警告處分。
3.電話的使用
3.1 各辦公室電話主要用途為公事聯絡,嚴禁因私用電話閑聊,嚴禁打聲訊臺。
3.2 各部門的員工因工作需要使用直撥長途時需經人事行政部批準,并做好登記手續。
3.3 辦公電話應長話短說,提高辦事效率。
3.4 因私使用長途電話的員工,應自覺登記并盡量縮短講話時間。
4.復印、打印、傳真機的使用
4.1 各部門使用復印、打印、傳真機需作好登記工作,并統一在人事行政部按實用數量領取紙張。
4.2 傳真機的使用,由人事行政部派專人負責,并做好各部門的傳真文件的登記工作。
4.3 復印紙應合理使用,注意節約。非公文用紙應首選已單面使用的紙張。(保密文件除外)
5.辦公文具的管理
5.1 辦公文具的申購原則:合理利用、節約成本、杜絕浪費。
5.2 易耗品的申購:簽字筆、圓珠筆等用品要求以舊換新;
5.3 非易耗品的申購:計算器、訂書機、打孔機等耐用文具,各部門已申購1-2臺的情況下,不再給予申購。如損壞,可按以舊換新的方式重新申購。
5.4 所有辦公文具統一由人事行政部統計、采購、保管。
5.5 公司員工或新入職員工需用文具的,填寫文具申領單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人事行政部主管批準后,向專管人員領取。非易耗品的領用須建立個人臺帳,并置于個人檔案內,由人事行政部專管人員負責管理。
6.信件收發與報刊管理
6.1 信件收發
所有信函來件、郵包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簽收后分類分發到各部門,郵包、特快傳遞必須由收件部門簽領。
6.2 報刊、雜志管理
各部門因工作需要訂閱報刊、雜志,須填寫《訂閱報刊申請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訂閱,所訂報刊、雜志由各部門自行保管。如因工作關系需要借閱報刊或雜志,必須要知會部門負責人,取得批準,并辦理相應手續方可借閱。
7.文件管理
7.1 每個部門都配有若干文件柜以便存放文件及檔案,公司要求各部門的文件須分門別類歸檔妥善保存,員工應經常檢查存檔文件,及時剔除過時,過期文件按規定銷毀處理。
7.2 保密文件需由專人負責管理,無關人員不得動用或隨意查閱,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收藏、銷毀、出售涉及公司機密的文件、實物。
7.3 公司所有發文統一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初審、呈批簽發、復印、登記、發放、跟蹤催辦(特殊文件經主管領導批準除外),并由人事行政部備份一份存檔。
7.4 公司所有傳出、傳入文件(特殊文件經主管領導批準除外),由人事行政部專人負責登記、收發、存檔、管理工作。
8.公司檔案管理規定
在公司經營活動中產生和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件、資料均應歸檔,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管理,特殊資料由部門復印存檔。特殊部門(如財務部)根據專業特性自行管理檔案。
8.1 文書類:
1)公司辦公會記錄、會議紀要;
2)公司召開各種專題會議記錄;
3)公司發布的決定、條例、規定、辦法、通報等;
4)公司在各項重大活動中形成的文件、圖片、錄音、錄像帶等;
5)公司及企業編制的規劃、計劃、預決算報告、統計報表等;
6)公司的請示報告和上級單位的批復,各部門的請示和公司的批復;
7)公司體制改革、機構成立、合并、合資、撤消、更名、啟用印章等相關文件;
8)職工任免、獎懲、通知、通報、批復等;
9)員工調出(入)、工資調整、退職、開除、解除合同的決定、通知、報告、批復;
10)公司與有關單位簽定的合同、協議書及財產、物資檔案交接憑證等;
11)公司在仲裁、法律糾紛方面的訴訟案卷、判決書等資料。
8.2 科技類:
1)行政類:
a、辦公設備的使用說明書、設備安裝、調試和驗收過程中的技術性、憑證性的文件材料等;
b、辦公設備運行、維修記錄;
c、辦公設備報廢的文件材料等。
2)工程類:
a、計劃任務書、協議書、水文地質技術文件;
b、選址報告、審批文件;
c、工程預決算、施工合同、竣工圖、驗收圖、驗收鑒證報告;
d、施工圖、維修報告及批復等。
3)財務類
a、財務管理過程中的原始帳薄、憑證等;
b、財務計劃、年度報表及各級財務審計報告等。
9.公司財產保管
9.1 公司財產如辦公設備、設施、桌椅、用品等,是員工工作、生活的必要工具。人事行政部對公司財產建立臺帳管理,對個人領用的公司財產建立個人領用臺帳并置于個人檔案內。每一位員工都有義務珍惜公司財產。
9.2 任何故意損壞、盜竊及濫用公司財產的行為將受紀律或開除處分。
9.3 公司員工應愛護公司物品,合理使用各項物品、設備。
9.4 不得將公司物品、設備占為私有或隱藏、隨意移動,攜出公司
外。
10.員工行為規范
10.1 行為要則
儀表--要整潔端莊,穩重大方。
環境--要清潔整齊,使客人和自已都愉快輕松。
待人--要溫文有禮,和顏悅色,不卑不亢,牢記禮貌就是為人,事關公司的形象。
守時--守時守約,乃為人處事之基本,務求一諾千金,嚴格自律。
效率--以最簡捷的行動,最快的速度辦理每件業務。
質量--凡經我手,無論產品或服務,都以精湛細致、考究而使人信服。
專精--鉆研技術,鉆研業務,精益求精,永無止境。
勤勉--勤勤懇懇,兢兢業業,無論工作或生活都全情投入。
謙虛--滿招損,謙受益。無論學習或做事,虛懷若谷,排除障礙,開闊道路。
團結--員工同事,每日相處,應互相聯系體諒,禮貌謙讓,才能精誠合作,團結共進。
自律--永遠不對別人批評公司,永遠不對他人口語上級主管,即便離開公司,也自奉嚴格;不蜚短流長,要自尊自重。
安全--時時處處想著公司事業的安全,小到煙蒂紙屑,大到工程項目,可能出差錯的地方都想到,認真細致的去做每一件事。
10.2 行為規范
1)儀容儀表
上班時間著裝應整潔干凈,不得穿奇裝異服或背心、短褲上班。
上班或因業務進入公司領地,要佩帶工作卡;且工作卡只準佩帶在胸前。
注意個人衛生,臉、手、足要保持清潔;指甲要勤剪,不能有污跡。
上班不能穿拖鞋或光腳,要做到鞋無異味,鞋面整潔,鞋帶打結整齊。
男員工胡須要經常洗刮。
女員工上班時間宜著淡妝,不能濃妝艷抹,不宜戴華麗首飾或過多首飾,不得穿超短裙。
2)工作禮儀及注意事項
與同事、上級相見,要禮貌熱情,點頭致意,并致問候。
下班離開時,要禮貌地與同事道別。
客戶或外賓來訪參觀時,行進間相遇,應停留側立,禮讓先行,微笑點頭示意,并致問候'歡迎光臨'或'您好'等;如正在崗位工作,應微笑點頭后立即投入工作,不得無禮觀望,議論或東張西望,應體現出嘉信物業員工應有的禮貌、修養和對工作的投入。
出入辦公室,行走及開、關門動作要輕,不要干擾他人辦公。
進入其它辦公室溝通或請示、報告,一定要先輕輕敲門,得到允許后方可入內。
辦公室應保持整潔,不能雜亂無序。
辦公時間不得過多談論與工作無關事宜,或到其它辦公室隨意走動、閑聊。
不得在辦公室內喧嘩,高聲吵鬧;要保持安靜、嚴肅的工作氣氛。
辦公時間內不得瀏覽與業務無關的書籍、雜物和報紙,不得收聽廣播或錄音。
工作時間辦公室內不準吃早餐零食,在公司已設員工飯堂或固定就餐點時,不準將飯菜帶入辦公室用餐。
上級到辦公室呼叫時,應立刻應答,并馬上站立起來。
注意辦公室洗手間衛生,便后自覺沖水。
3)*規范禮儀
參加公司舉辦的各種會議、*,應按時到會,不得遲到或早退。
在部門或公司舉行*、儀式等隆重場合,要保持肅靜。
在各種*或儀式過程中,要保持端莊坐姿、站姿,認真聆聽,維護會議氣氛,不得在場下交頭接耳雜談,不得哄談吵鬧。
*時,要等到宣布散會時方可離場。
退場時,應禮讓公司各階層領導先行,之后井然有序逐一退場,不得搶先擁擠,退場時亦不得大聲喧嘩。
4)宿舍生活規范及禮儀
宿舍是員工休閑,溫馨的'家',我們追求一流的休閑生活環境,我們倡導自覺維護良好的文明環境。我們的總體要求是:整齊、清潔、悅目、舒心。
洗曬衣物等不得隨處掛在室內或在室內拉線晾衣服;衣物應統一掛放在陽臺頂上的鐵絲上,并及時收回。
要保持地板、門窗、茶幾、臺面和訂架的整潔干凈,要定期清潔。
清潔工具、抹布等,應放于陽臺不明顯的一角。
不得隨地吐痰,扔煙頭和紙屑等雜物,應自覺維護環境的清潔衛生。
愛護宿舍內一切設備,不得擅自在墻壁、床鋪、桌椅等處隨意涂畫、張貼、刻畫。
不得向陽臺外扔任何雜物。
不得穿鞋蹬踩床鋪、桌椅。
嚴禁私自改動宿舍的照明線路和煤氣管道的分布,嚴禁偷用電和偷用燃氣。
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
離開房間應關掉所有用電器。
起床、就寢要注意動作輕便,以免影響他人。
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吵鬧,以免影響他人學習休息。
不談論他人隱私,不搬弄是非,要保持融洽,和諧氣氛。
尊重他人,不隨意使用他人物品。
公眾服務,互相幫助。
講衛生,便后沖水。
第10篇 人事行政管理規定
人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門為企管部,對上向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負責,對下由人力資源主管負責日常事務。公司的部門設置、人員編制、企管部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由總經理負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項由董事會負責。
第期作為起薪日。
第十九條 公司員報到時應交驗的材料:
(1) 公司統一印發的登記表
(2) 身份證(復印件)
⑶ 畢業證明書(復印件)
(4) 技術等級證(復印件)
(5) 健康檢查表
(6) 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張
(7) 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提前。績效工資(獎金)按季度發放,最遲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時;
(6) 接受區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 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群眾性活動時。
(7) 福利假:根據公司福利管理的有關規定,對于符合條件的員工給予福利假,包括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具體標準參加《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病假(除急診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領導批準后執行。各類假期1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準,超過1日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有關考勤的具體規定及獎懲措施,詳見《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第七章 考核及異動
第三十七條 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 員工轉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 試用 章節規定的辦法執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則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 員工的異動主要指部門經理(含)以下的員工,包括調動、晉升、降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調整由董事會負責。
第四十條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調動和部門間調動兩種情況:
(1) 部門內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經企管部批準后執行。
(2) 部門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調出部門、調入部門、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一條 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前5%的,可以向上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后5%的,可以向下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
第四十二條 員工的晉升和降級,除《員工獎懲制度》規定外,主要依據考核成績、個人技能、工作態度決定。
第四十三條 普通員工的晉升和降級,由人力資源主管和員工所在部門共同負責擬定,報企管部批準;部門(副)經理的晉升和降級,需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四條 公司根據考核成績實行 末位淘汰 制,具體規定見 末位淘汰制管理辦法 。第八掌 獎懲
第四十五條 公司獎懲的目的在于鼓勵和鞭策員工勤奮工作,奮發向上,做出更大成績,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法失職行為,保證順利的實現企業和員工的發展目標。
第四十六條 公司的獎勵包括: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榮譽獎勵等。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等;榮譽獎勵包括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等;行政獎勵包括晉升、擴大職權、參與決策等。
第四十七條 公司的懲罰包括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獎金、降薪等;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免職、辭退、開除。有關獎懲的具體規定,見《員工獎懲制度》。第九章 培訓
第四十八條 公司鼓勵員工進行業務深造,貫徹 一崗多能 政策,將組織定期與不定期的崗位培訓及其他技能的培訓。
第四十九條 培訓由企管部會同業務部門,通過分析考核結果后確認需要培訓的人員及內容,在此基礎上制定培訓計劃,經企管部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條 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1) 崗前培訓為新進員工入職前的培訓,由人力資源主管組織,內容為:a) 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b) 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c) 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說明;d) 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2) 在職培訓:在崗員工的技能培訓,以提高本職技能或增加第二崗位技能為需要,由各級主管組織,采用內部培訓與外部培訓結合的方式,并加以總結,形成固定的培訓教材;
⑶ 專業培訓:視業務的需要,對優秀的員工進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訓。專業培訓包括:a) 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班b) 邀請專家進行專項講座c) 脫產學習d) 國外深造
第五十一條 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參加專業培訓的員工應與公司簽訂 培訓后服務協議 ;
第五十二條 參加培訓的員工應認真學習,公司將考察培訓效果;并據此決定員工承擔培訓費用的比例。培訓的具體規定見公司《培訓管理制度》第十章 解職
第五十三條 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 死亡 、 退休 、 辭職 、 停職 及 辭退/解雇 開除 六種。第五十四條 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員工死亡的撫恤條件及標準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五十五條 公司員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五十六條 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七條 公司員工停職分為 自請停職 及 命令停職 二種。
(一) 員工因服兵役、預備役期間超過一個月者可自請停職。
(二)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1. 員工不適合繼續本職工作又無法調整工作的;
2. 因病延長的假期超過規定者。
3. 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十八條 自請停職和命令停職,如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 自請停職者,于免除兵役、預備役后15日內報道復職。否則,以辭退處理。
(二) 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可按退休或辭退處理。
(三) 因工作原因的停職在3月內還無法安排合適工作的,按辭退處理。
(四) 因訴訟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偵查處分不起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五十九條 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所有薪酬,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六十條 員工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根據其行為及后果,根據相應的規定給予解雇或開除處理。解雇或開除的決議應通過公司辦公會決定,并將辭退及解雇的決定通知工會。
第六十一條 因公司調整業務結構,或發生重大經營變動導致的解雇員工計劃,應事先與工會協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補償方案。
第六十二條 公司員工離職,除 死亡 及 命令停職 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妥交卸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財務部憑簽準單辦理有關結算。第十一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會批準后執行;第六十四條 如有未盡事宜,可由董事會另行補充規定,修改時亦同。
第11篇 裝修公司行政后勤電話管理規定
裝飾公司行政后勤管理制度:電話管理規定
一、本公司的電話,主要是作為方便與外界溝通,開展業務之用。公司所屬電話一律不得撥打任何信息收費電話及私掛長途電話。
二、公司所屬電話除企劃部網頁制作、更新及總經理特批的部門外,一律不得上網。
三、員工打電話,用語應盡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四、撥打外線接通聲響四次對方無人接聽時,應掛機重新撥叫。
五、公司員工接聽外線電話必須使用公司標準用語:'您好,設計大師樓'。
六、前臺文秘接聽外線電話應說,'您好,設計大師樓',當對方告知分機電話時,應說:'請稍等!'如分機占線,應說:'電話占線,請稍后再打'或說:'分機占線,請您記一下分機號稍后再打!'其他內容視情況回答,總的要求語音甜美,用語禮貌、規范、簡潔。
七、公司員工不得利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電話。如有急事應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說明經同意后方可撥打。
八、公司總部電話及分公司、分部,公司帳戶電話話費由行政部在每月10~20日交納。部分市場扣除的話機話費由各分公司、分部負責交納。
九、分公司、分部負責交納的話費清單于每月20日前上報行政部。
十、各部門直撥電話出現信息費,本部門領導負責追查責任人。責任不清的由部門集體承擔此項費用。
十一、違反本規定視情節給予一般或嚴重過失單一張。
十二、違反規定第一條撥打任何收費信息電話及私掛長途電話的,給予嚴重過失單一張,并承擔全部費用。屢教不改的給予開除公職處理。
第12篇 企業行政管理規定
行政部管理制度
一、總則為加強公司日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外部關系,做好協調與服務,使各項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二、 檔案管理
1、 建立專門檔案室、檔案柜,負責公司各類檔案的搜集歸檔和保管工作;
2、 歸檔范圍:公司的證照、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技術資料、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委托書、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3、 檔案管理要明確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的齊全完整,重要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4、 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 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部經理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 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行政部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⑶ 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清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必須摘錄和復制,凡屬密級檔案要報總經理批準方可,一般內部檔案經行政部經理批準方可。
5、 檔案的銷毀:
(1) 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 如按規定需銷毀時,凡屬密級檔案報經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方可,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方可。
⑶ 經批準銷毀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毀清單,由行政部經理(或指定專人)監督銷毀。
6、 檔案資料等重要文件要與辦公物品區別分類,規范管理,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三、 印鑒管理
1、 公司印鑒由行政部經理(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2、 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總經理簽字許可后方可用章,特殊情況由行政部經理(或專人)電話請示總經理方可用章,否則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 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表格、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 以備查詢、存檔。
4、 不允許在任何空白合同或不規范的文書資料上蓋章。
5、 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四、 公文打印管理
1、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行政部負責。
2、 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經行政部經理審核同意后方可打印。
3、 公司及各部門打印的文件、資料必須履行登記手續。
五、 車輛管理
1、 公司車輛、駕駛員隸屬行政部管理,保證車輛管理規定的有效執行。
2、 總經理用車由本人或行政部指派,并告知車輛管理人員。
3、 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用車由行政部安排派車。
4、 部門用車由部門提出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到綜合部按規定辦理請車手續。
5、 個人因私事不得申請使用公司車輛。
6、 行政部要加強車輛管理,對車輛的使用、保養、維護制訂詳細的計劃。
7、 行政部要做好公司車輛的用油管理。
六、 辦公用品購、發管理
1、 行政部根據各部門工作需要和計劃編制辦公物品采購計劃,指定專人負責采購。
2、 行政部應根據各部門計劃批準采購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履行必要的領用批準登記手續后,嚴格發放和使用管理。
3、 物品采購一律入庫、入賬、嚴格履行收發登記手續,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
4、 行政部物品管理要做到文明、清潔、安全,嚴格按章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行庫房。
5、 單位數額較大(500元以上)的物品需部門申報,經總經理簽批后方可購買、領用。
七、 行政事務管理
1、 加強對職工食堂的管理和檢查,明確專人監管,嚴格制度措施,保障職工利益和身體健康。
2、 嚴格執行食堂用餐管理制度,未經行政部安排的,行政部有權拒絕簽單或辦理相關報批手續。
3、 制訂措施保證辦公區域、宿舍生活區的安全、衛生、節約和規范化管理,貫徹執行好宿舍生活區管理規定。
4、 加強公司院內未開發利用土地的田間生產管理,制訂措施嚴加落實。
5、 明確專人,制訂制度加強對職工文體活動的管理,千方百計豐富員工的業余文化生活,保證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實。
6、 明確責任,加強對公司有關合同、協議的審核和監督,因工作疏忽造成責任事故者,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7、 嚴格公司外出招待用餐制度,做好公司的重大接待工作。
8、 催辦、查辦、落實、監督公司決策層決定事項、制度,上傳下達、協調部門關系。
9、 公司基礎設施、辦公設施的添置、管理、維護和有效使用。
八、 人力資源管理
1、 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制訂人才招聘計劃,積極吸納、培養、選擇優秀人才。公司行政部管理制度。
2、 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按章辦事,不徇私情,一視同仁,獎罰兌現。
3、 按規定做好出差人員的登記、考核、補助工作,使該項工作做到程序化、規范化、科學化。
4、 按時、按規定遞交公司的考勤情況至財務部,做到不錯、不漏、及時全面,出現問題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 制訂長、中、短期培訓計劃,落實培訓內容,確保培訓成效。
6、 做好公司員工社會保險、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7、 落實員工、部門績效考核工作。
九、 文秘與報刊管理公司行政部管理制度。
1、 搜集整理有關公司會議、文檔資料,起草、校對公司文件、簡報、通知及其它公文,并整理收發。
2、 分年或半年作出報刊或雜志的訂閱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閱手續。
3、 分管人員每日對報刊等取回進行分類,規范處理,并做好有關信函、報刊的轉交轉送。對兩周后的報刊等資料分類存檔備查。
4、 任何人不得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借閱處理,需經行政部經理批準。
5、 公司行政部負責為公司各部室郵發信件。
十、 附則
1、 本制度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行政部,研究并提交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批復。
2、 行政部制訂的相關制度可與本制度配套使用,如有與本制度發生沖突的,由行政部統籌處理。
3、 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4、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行政部崗位職責為強化管理,明確責任,理順關系,提高工作效率,對本部門各崗位設置、崗位描述如下:
一、崗位設置:行政經理、行政辦公室主任、行政管理員
二、 崗位描述:
(一) 行政部經理:負責行政部全面工作。職責范圍:
1、 承辦上級領導和同級的集體決策及領導個人交辦的事項;
2、 承辦總經理交辦的事項;
3、 承辦職能部門轉辦的有關事項;
4、 積極主動輔助領導決策;
5、 履行管理職責;
6、 認真履行領導交付的指揮職責,做好執行性指揮和應變性指揮;
7、 做好協調工作;
8、 負責公司的日常行政管理事務;
9、 負責公司員工的招聘、考核等人力資源工作;
10、 組織做好公司印鑒、介紹信、函件及報刊資料的收發等管理;
11、 根據公司規定,負責組織公司各種會議。權利:
1、 調配、使用本部各崗位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