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1、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地防止事故的發生,嚴肅追究事故的行政責任,保證員工生命安全,防止企業財產受到重大損失,促進公司各項工作的健康穩定發展,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文件規定,制定本制度。
2、安全事故劃分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安全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3、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誡免、免職、撤職、降級、開除八種。
4、礦山部發生重傷以上的安全事故,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定性,礦山部班子成員由公司追究其行政責任,對有關責任人分別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礦山部發生重傷事故或重大隱形事故,礦山部班子成員責任由公司追究其行政責任,對礦山部有關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分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對工區跟班管理人員、班組長、安全員、事故責任者一律降一級,情況嚴重的開除公司籍,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
6、對礦山部重點工程,大型設備安裝工程實行安全質量項目負責制,在服務期內出現嚴重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并給予經濟處分。
7、重大事故隱患排查不認真、不全面或隱患排查后沒有采取針對性防范措施,因此發生安全事故的,對分管負責人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8、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后,因措施沒有及時落實,不按時整改而發生安全事故的,對相關負責人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9、因技術管理不到位、技術管理失誤而發生安全事故,對專業副總、部門負責人、技術員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10、因措施審查不認真造成技術指導上,出現失誤而發生安全事故,對參與審查的有關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
11、現場條件發生變化未能及時補充安全措施,因此發生安全事故,對有關分管技術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
12、規程措施未進行技術交底和貫徹,不履行簽字手續,因此造成安全事故,對有關技術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
13、無安全操作規程、無措施施工、違反規程措施施工而發生安全事故,對專業部門分管責任人、坑長、隊長、班組長、安全員及其他責任人分別給予經濟處分。
14、不認真執行國家《爆炸物品管理規定》而造成爆炸品流失危及社會安全,對礦山部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
15、使用不合格的物資、支護材料、設備而造成事故的,對責任部門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16、技術裝備不完善、安全設施不健全,因此發生安全事故的,對分管副礦長、技術分管負責人給予經濟處罰。
17、違反《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有關規定,對新員工、特殊工種等未培訓或培訓不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因此發生安全事故的,對分管礦長、坑長、辦公室人事管理、安全員、直接安排人員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18、對礦山部安排的安全技措部門不積極落實或資金不到位,致使安全設備、設施不健全不完善因而發生安全事故的,對分管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19、專業管理人員不負責任,不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現安全隱患不及時安排處理,除對事故單位有關人員追究責任外,還要給予專業管理人員相應的處罰。
20、因設備設施管理不善,造成機電、運輸、通風防塵事故的,對分管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罰。
21、不按規程施工,因隱蔽工程質量差造成安全事故的,對分管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罰。
22、員工不按正規程序操作,冒險蠻干造成安全事故的,分別給予管理人員、有關責任人、班組長經濟處分。
23、凡謊報事故真相或隱瞞事故不報,對礦長和其他責任人給予行政、經濟處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4、各類安全事故發生后,值班人員應按《應急救援預案》通知、匯報有關領導和主管部門。事故單位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凡是在事故搶救期間不服從調度指揮,延誤救助。致使事故擴大蔓延的,對責任單位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員分別予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25、各類安全事故發生后,礦山部分管安全副礦長、技術負責人應盡快趕赴現場,采取各級措施,以減少損失,并對事故調查取證,找出原因,分清責任,凡在處理事故過程中,破壞現場,隱瞞真相,阻撓、干涉調查工作的,對事故單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26、礦山部每月必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安全環保部、專職安全員不定期對現場安全檢查和技術指導,便于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消除事故隱患。在各類安全質量檢查中,對故意挑起事端,惡意攻擊辱罵檢查人員,有意阻礙干涉檢查工作的,對部門負責人和現場其他責任人員視情節分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27、礦山部在技術負責人的主持下必須編制本年度安全技措工程規劃,礦長按照規劃要保證資金的投入,人員的配備和及時到位,分管副礦長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本著先急后緩的原則,保證分管規劃項目按時完成,責任落實。
28、必須編制年度安全生產計劃,提出安全目標,制定落實措施,定期進行考核。
29、礦山部根據公司會議制度,按照各自的分工按時召開各類安全會議,排查安全隱患,分析存在的問題,積極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并層層落實責任。
30、以任何方式蓄意打擊報復辱罵各級安全管理人員,視情節對當事人、礦山部負責人和有關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2篇 船運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一, 船舶安全管理規定
(一) 船舶航行值班規定
1、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嚴格遵守各種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集中精神,在任何情況下,沒有正式人員接替,不得離開崗位,確保安全航行。
2、值班人員不得在操作時擅自離崗位或看閱書報或做與值班無關的事。
3、駕駛臺操作人員應衣著整齊,不準赤背只穿內褲或穿拖鞋值班.
4.駕駛部人員要隨時注意周圍環境,做到勤了望、勤聯系、勤探水、勤檢查。
5、航運時禁止飲酒;嚴禁酒后駕駛、疲勞駕駛、違章駕駛。
6、清楚而洋細地填寫航行日記.
(二)船舶停泊值班規定
1、為保證船舶在停泊中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停泊時必須指定足夠的自守人員,做好值班工作。
2、船舶停泊留守人員必須以隨時能開航執行任務為原則。
3、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做其他與值班無關的活動。
4、船舶進廠修理,隨船工作人員白天必須在船上工作,晚上安
排值班人員不得少2人。
5、船舶所在港口懸掛臺風信號一號風球時,在船人員不得離船外宿,已完船人員獲悉后立即回船參加防臺,隨時做好防洪和完成其它特殊任務的準備。
6、停泊值班人同必須做到。
(l)提高警惕,禁止閑雜人員上船,經常到船舶四周巡視,檢查錨鏈、系統、信號、照明等是否正常。
(2)了望船舶四周,注意氣象、水位、水流、風向等增況的變化,及時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3)霧季中途停泊或錨泊在能見度不良的地方時,要按章鳴放霧號。
(4) 做好防毒、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工作.
(5) 做好停航過程中的有關情況記錄。
(三)航行中輪機部值班規定
1、航行值班時,輪機部必須有輪機長或輪機人員負責當班。
2、應服從值班駕駛員的指揮,及時準確地執行駕駛員的命令。
3、加強巡回檢查,做到勤聽、自看、勤模、勤嗅,經常檢查并正確調整使用中的機電設備,保證其轉速、壓力、溫度、電壓、電流、油量及水量等工作參數正常。
4、迅速地排除機電設備的故障,當無法排除時,應立即請技術人員指導解決。
5、在航行過程中,如發現主、副機等有故障時,值班輪機人員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臨時停機排除故障。
6、保持機艙、機電設備及工屬具的整潔.
7、清楚而詳細地填寫輪機日志.
(四)停泊中輪機部人員值班規定
1、停泊值班時,輪機部必須留人值班,務使各機電設備處于適航狀態,并認真填寫輪機日記。
2、及時檢查各電器設備及接岸電情況。
3、及時檢查管系、閥門的使用開關情況。
4、加足燃油料和潤滑油料,備齊各種配件以及做好其他的一切開航前準備工作。
5、保持機艙內“三清、四無、四不漏”。
(五) 船舶應變演習規定
1、船舶“四防”應變演習部署制度應包括以下內容:
(1)救生應變部署;
(2) 進水堵漏部署;
(3)消防應變部署;
(4)防雷雨大風應變部署。
2、應變演習每一年舉行一次,在站(船)長或有關領導指導下進行,重大節日前必須進行演習。
3、應變演習信號發出時,全體船員應迅速帶齊按“應變部署表”所規定的工具、器材奔赴現場或崗位進行施救,完畢后必須把工具及器材放口原處。
4、每次消防救火演習應進行滅火器材的實施示范。
5、演習結束后,應立即進行總結,并將演習情況用紅筆寫人航行日志。
6、記錄演習內容包括:
(1)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演習的項目;
(2)記錄組織情況、集合情況、秩序情況及動作熟練程度;
(3)記錄滅火器材的使用情況、水龍的射程及堵漏器材的使用情況;
(4)記錄缺席人員的名單和原因;
(5)記錄在演習中發現的優缺點,以及今后的改進方法;
(6)每次演習必須嚴肅認真,使之達到預期的效果。
(六) 船舶交通事故報告的內容和要求
1、船舶發生交通事故后,應盡快把整個事故情況向當地港務監督部門和局的有關部門報告,最遲須在48小時內送交正式船舶交通事故報告書。
2、船舶交通事故報告要求填報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
(2)發生事故的具體地理位置;
(3)發生事故的天氣情況、航道水深、水流、風向;
(4)發生事故的詳細經過;
(5)發生事故的船舶資料;
(6)值班人員名單;
(7)采取的搶救措施及損壞、損失詳細情況;
(8)發生事故的現場圖。
(七) 船用柴油機安全操作規程
1、柴油機在啟動前應注意事項
輪機值班人員應在船舶開航前20分鐘做好以下工作:
(1)檢查起動電池是否充有足夠的電力,啟動用的壓縮空氣瓶的壓力是否足夠,不足時應及時補足。
(2)檢查日用柴油柜、曲輪箱、推力軸承、齒輪箱、中間軸承存油量是否合適,不足時要補足。
(3)打開燃油、機油、冷卻水系統所有旋塞和閥門應置于正確的工作狀態。
(4)對各人工加油點注潤滑油。
(5)清除柴油機、軸系周圍有礙運轉的雜物。
(6)檢查各儀表、報警裝置工作是否靈敏正常。
(7)機駕合一的船舶,應檢查其操作效能,確認工作正常后才能使用。
2、柴油機在動轉中應注意事項
柴油機啟動后應注意以下幾項工作:
(1) 柴油機冷車起動后如一切正常,在約50%的額定轉速空載預熱運轉10~15分鐘,待水溫接近45℃,機油溫度接近40℃時,方可帶負荷運轉.注意油溫低于30℃前不得使用全負荷運轉.
(2)運轉期間,必須經常觀察主機各儀表讀數及監聽主機的運轉響聲,經常觀察柴油機管路、閥門等各連接部位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象。
(3)航行中,值班人員應堅持崗位,隨時注意機械各部位的變化,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告知駕駛室,必要時減速或停車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開車,并將發生情況記人輪機日記。
(4) 注意燃油的消耗,并及時補充日用燃油油柜。
3、柴油機停車和停車后應注意事項
(1)接到停車的指令后,將機轉速降到約50%額定轉速,再將油門操縱手柄移至停車位置,停止柴油機運轉.
(2)柴油機停車后,應進行下述工作:
a、檢查電池(空氣瓶壓力)是否充足,不足時應補足;
b、關閉燃油、冷卻水等系統應關閉閥門(注意并閉海底閥門);
c、進行清潔、檢查及保養工作,并排除運行中發現的問題,做好輪機日志記錄.
ⅱ 航道工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船長接到任務后,應立即召集全船人員開會布置本航次的任務,并仔細檢查船上甲板機械、滑輪、起吊起錨設備、纜索等是否正常。同時,對各運轉機械的部件加注潤滑油。
2、航行前應檢查車鐘、機駕合一、航機舵線、汽笛、燈光信號是否正常。
3、船舶出航進行航道探測、設(查)標、調整標志及浮標、活錨的起吊、移位等作業之前,應檢查甲板所必備的工屬具配套是否齊備。
4、值班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航行避讓規定,按規定示號、示燈,正確避讓,航行時要精神集中,保持嚴肅和鎮定。
5、當舵輪轉至滿舵時,駕駛員應注意握緊,防止舵輪滑動回擊傷人。
6、航行轉彎(調頭)時,應盡量注意避免高速大舵角調頭,以免船舶傾覆,在洪水時期更應該注意。
7.在航行中;如遇危險天氣(如暴雨、大霧、強風、山洪、雷電等),駕駛員應視當時情況采取應急措施,如對安全構成威脅時,應即選擇安全地點臨時停泊。
8、洪水時期拖帶浮鼓移位時,駕駛員應謹慎操作,切忌船身側橫,要注意水流及流向,防止船舶傾覆。
9、禁止船舶上層建筑篷頂上堆放雜物,以免影響船舶美觀和重心過高影響穩性。
10、航道工作船兩舷走道甲板要裝設護欄,防止工作人員在工作時不慎滑落跌入水中;夜航時,工作人員要互相關照,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11、任何時候船上不準穿拖鞋,上班時不準看書報及做與航行無關的事倩,要加強了望,安全航行。
12、船上不得搭載或留宿非本單位工作的外來人員。
13、嚴禁違章超載,起吊浮鼓時,要注意船身傾倒情況,嚴禁超負荷起吊。
14.航行在淺灘、石壩、礁石區等危險航道時;要小心駕駛,減速前進。
ⅹ 柴油機快艇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駕駛員和輪機員必須熟悉快艇的結構和性能,相互加強合作,定期技術保養,航行前不飲酒,航行時要集中精神,嚴格執行本操作規程。
(一) 啟動前,輪機員必須檢查確定:
1、潤滑油(主機用cc級柴油機油)足夠,油質正常。
2、柴油足夠,打開燃油開關。管路及濾清器無空氣、無阻塞。
3、冷卻水箱水量足夠,管路無滲漏,進出口無阻塞。
4、電器線路連接正確可靠,電池容量足夠。
5、主機、減速箱連接螺栓緊固可靠,各傳動及操縱系統可靠、靈活。
(二)啟動
1、空載啟動柴油機,啟動后將油門操縱手柄板到低速位置,使柴油機從約650轉/分鐘低速運轉。
2、若柴油機在15秒內不能啟動,則應停歇1~2分鐘后再進行第二次啟動。若連續三次仍不能啟動,則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可啟動。
3、柴油機啟動,應注意各儀表指示是否正常,觀察各管道、接合面有無漏油、漏水、漏氣,檢查排煙、排水是否正常,有無異常響聲,以及注意監測報警器的工作情況。
4、低速運轉2~5分鐘后,才調節操縱手柄,隨著冷卻水和機油溫度逐步升高而增加柴油機的轉速與負荷(一般在1400~1500轉/分),當柴油機的機油溫度達到60℃。水溫達到70℃(開式冷卻系統、機油溫度達到50℃),機油壓力達到0.zmpa時,才允許進人全負荷航行。
(三)正常航行
1、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航行規則,顯示號燈,加強了望,密切注視來往船只和航道情況,及時減速避讓、避浪、避礁。
2、轉彎減速時不得作小半徑全速回轉。
3、不允許突增、突減柴油機轉速與負荷,也不允許長時間超負荷或低速運轉,以延長柴油機的壽命。
4.發現潤滑油壓力偏低、冷卻水溫過高、排黑煙、汽缸有敲擊聲以及其他異?,F象時,應停機檢查,不允許柴油機帶病工作。
5、新機或新換活塞、缸套及軸瓦時,必須中速運行;使用50小時后,才可以全負荷運轉。
6、拖燈艇時,必須減速。一次拖帶不應超過3艇、拖纜要適當放長,以免減速時與燈艇碰撞。
(四)停航
1、停機前,要慢慢卸去負荷,逐漸降低柴油機的轉速至約650轉/分的低速運轉3~5分鐘,等冷卻水溫低至70℃以下,才扳動停機手柄,停機,關閉燃油開關,抽出電鎖匙,將電池開關斷開。排除艙內油污、積水。
2、填寫航行日志、輪機日志。
3、系好纜索,并好門窗,做好防盜工作。
? 船舶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為加強船舶維修工作,實行分工管理,責任到人,船舶處于正常技十狀態,延長船舶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制度。
1、船舶維修及保養是保持船舶正常的技術狀態,維護船舶正常工作效能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有效地掌握機械設備技術狀況,防止機械設備過早磨損、排除故障、消除隱患、保證安全行駛的重要手段,船員通過不斷的保養和檢修;能提高船員的操作管理水平。
2、根據船舶的航行情況,船舶保養工作實行例行保養(日常保養)、 一級保養(停泊保養)和三級保養(停航保養)的三級保養制度。日常保 養是船舶在航行中主、同機在運轉情況下進行的必要保養工作;停泊保養船舶到港后停泊待航由船員進行的保養檢修工作;停航保養是有
計劃的停航自修,進行在不停航保養時無法完成的工程。
3、船長督促大副和輪機長負責貫徹駕駛部和輪機部的三級保養。
4.三級保養工作以船員為主,駕駛部、輪機部進行日常和停泊保養,對一些航行時不開動的副機,可以在航行中考慮適當的折檢。
5、停航保養由駕駛部和輪機部分別編寫好計劃,計劃安排的項目要緊湊,并要事前作好充分的準備,務必要盡量縮短檢修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6、停航保養工作以船員為主,如有較大工程或一些加工要求,可通過技術部門由修造廠協助解決。
7、停泊、停航保養以后,要及時作好記錄,對船體的主要結構.殼板、舵系、錨系、主、副機的主要配件等,應盡可能重點檢查,按記錄表登記。
ⅹiii船舶裝卸貨物管理制度
1、裝貨前后檢查。重點是大艙和船體結構的檢查。裝貨前,首先檢查大艙保證大艙干凈適貨,對大艙設備、大艙的結構強度,特別是大艙頂部邊緣、四角、肋骨的檢查,確保設備正常,大艙的結構良好;再對各邊柜、壓載艙進行檢查,保證結構的良好可靠。裝貨中,對大艙結構和貨載情況進行檢查監控,是否按計劃裝載,大艙結構強度有什么變化,確保安全。裝貨后打好貨物封簽,對大艙和艙口圍等重要區域進行檢查,確保安全,負責將貨物安全運輸到目的地。
2、船舶運輸途中,按正確航線行駛,不要隨意??科渌a頭,要確保貨物不受潮、不被淋濕、數量不短缺。
3、船舶到達卸貨碼頭后,按卸貨碼頭規定???。卸貨前,讓貨主確認貨物是否毀損、滅失。
珠海市和潤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0號
第3篇 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
為加強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增強本公司干部,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感,獎勵安全生產處罰各類不安全行為消防隱患,保障員工在經營生產建設工作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個人與單位給予100-1000元的獎勵。
1、在安全生產方面堅持科技進步管理工作有創新并取得優異成績。
2、在推進本公司安全化生產方面做出突出貢獻(成績)取得實效的。
3、在上級組織的重大安全生產活動中,成績突出的。
4、一年中無任何安全事故或多年連續未發生過安全事故的。
5、在安全生產的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績的。
二、處罰
對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個人,除責令其整改外,還要給予經濟處罰200-1000元。
1、在生產過程中不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對重大事故預防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2、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防止大警示標志的。
3、未經批準,擅自動用消防器具消防設施的。
4、拒不執行上級或公司安全部門安全檢查指令,或拒絕阻礙安全監督檢查,以及隱瞞有關安全隱患的。
5、對檢查時發現的問題不及時改正(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
6、年度中發生過安全生產事故的,或出現工傷1次以上的。
第4篇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與分析統計管理規章制度
1.0目的
為了建立一個有效的事故處理機制,對已經發生和正在發生的事故,盡快地開始事故調查,做好事故報告和處理工作,并采取有效糾正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減少事故損失,特制定本程序。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內的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
3.0主要職責
3.1綜合管理部負責事故的統計,并主管、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報告工作。
3.2 行政辦公室負責組織職業病原因調查、防范或應急處理工作,并對事故調查與處理進行監督檢查。
3.3 事故單位應積極配合綜合管理部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對已經發生和正在發生的事故,要盡可能及時臨時性處理并盡快地向公司領導(如有重大傷亡發生時,還應在24小時內向政府安全、監察、工會等管理部門)匯報。
4.0程序內容
4.1事故報告
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4.1.1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直接或逐級報告公司領導。
4.1.2各部門發生輕傷事故,應立即報告主管、管理處主任;發生重傷事故,應立即報告部門經理或在現場行政職務最高的人員,并在24小時內報告公司主管部門;發生傷亡事故,除按上述要求進行報告外,還應在24小時內向當地勞動部門、監察部門、工會組織報告。
4.1.3公司機關發生輕傷事故,應立即報告行政辦公室;發生重傷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司主管領導;發生傷亡事故,除按上述要求進行報告外,還應在24小時內向當地勞動部門、監察部門、工會組織報告。
4.1.4重大、較大事故發生后,在報告的同時,應按《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要求,開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擴大。
4.1.5發生火災事故后,應立即向消防部門報告;發生服務過程、設備、交通事故后,應立即向公司職能部門報告,并盡快通知公司綜合管理部和其他相關部門。
4.1.6當公司職工確認患有職業病后,公司行政辦公室應負責按有關規定上報行政主管部門。
4.2事故調查
4.2.1一般事故由部門負責人負責調查,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并于三日內將調查報告報公司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報主管領導以及總經理。
4.2.2重大或較大事故由綜合管理部經理或其指定人員組織管理處等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4.2.3死亡事故由公司主管部門會同勞動部門、公安部門、監察部門、工會組成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重大傷亡事故,應按《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進行調查。
4.2.4行政辦公室負責組織職業病原因的調查工作,必要時成立調查組。對職業病的發病原因、病情、防范或應急措施等提出書面報告,報主管領導、總經理或上級主管部門。
4.2.5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組長由副總或其指定人員擔任。
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特長。
與所發生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4.2.6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確定事故責任者。
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
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4.2.7事故發生責任部門應盡可能地為事故調查組提供方便,不得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4.3事故處理
4.3.1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應先由事故單位負責處理,并把處理意見上報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報管理者代表以及總經理,事故責任的判定依據公司有關規定進行。
4.3.2對于死亡或傷亡的重大、特大事故,副總經理或其指定人員應組織、主持召開事故現場會,與會人員應包括事故發生責任部門相關人員。
4.3.3事故處理應按照“四不放過”(①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②事故責任沒有查清不放過;③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④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進行,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4.3.4綜合管理部對已經結束的事故處理結果,以通報形式,下發給各部門,達到事故警示和預防的目的。
4.3.5對職業病患者處理辦法:
患有職業病職工應享受待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行政辦公室應根據國家規定的要求,對職業病患者安排合適的工作崗位,并確?;加新殬I病的員工的合法權益。
行政辦公室有權監督患有職業病的員工有關待遇的落實情況 ,并確?;加新殬I病的員工的合法權益。
5.0相關文件;?? 6.0相關記錄
2、安全警示
患病率統計
表示在某時點檢查時可能發生某病的一定人群中患有某病的病人總數。
計算公式:某病患病率=檢查時發現的現患某病病例總數/該時點受檢人口數×100%
其中某病病例總數包括新病例和舊病例,凡患該病的一律統計在內。同一人不應同時成為同一疾病的兩個病例。
這一指標最適合用于病程較長的疾病的統計研究,用于衡量疾病的存在,反映某病在一定人群中的流行規?;蛩?。
二、重大事故統計
| 序 號 | 部? 門 | 時? 間 | 事故類別 | 財產 損失 | 死亡 人數 |
| 1 | 火災 | ||||
| 2 | 盜竊 | ||||
| 3 | 高空拋物 | ||||
| 4 | 工傷 | ||||
| 5 | 公共衛生 | ||||
| 6 |
第5篇 液氨氣化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液氨氣化間工作人員必須服從車間主任的統一安排,在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車間主任;
2.未經液氨氣化間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液氨氣化間;
3.進入液氨氣化間嚴禁煙火及使用明火,不準帶火種,禁用手機,不得穿拖鞋和帶有鐵釘的皮鞋,必須使用本公司的專用工具;
4.非液氨氣化間人員或本車間未經培訓合格人員不得操作液氨氣化間設備;
5.在液氨氣化間內不準打鬧或拋擲物品,在工作中嚴禁脫崗;
6.設備在使用中必須嚴格遵守各安全操作要點;
7.對液氨氣化間間內設備,各崗位要勤于檢查維護,壓力表和安全閥的鉛封嚴禁拆卸;
8.崗位人員必須嚴守其崗位責任制;
第6篇 安全生產檔案臺帳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規范和加強公司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管理工作,確保各項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準確和完善,通過安全生產檔案(臺帳)的記錄、整理和歸檔,不斷增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針對性、系統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各部門。
3 管理內容和要求
3.1 執行原則
本制度所稱的安全生產檔案(臺帳),是指各單位、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資料、圖表、聲像、電子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3.2 管理職責
3.2.1 安全管理部
3.2.1.1 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綜合管理工作,對各生產廠、職能部室的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3.2.1.2 負責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檔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制定實施公司安全記錄歸檔和保管、使用、統計等有關規章制度。
3.2.2 各生專業職能部室
3.2.2.1 負責本專業內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歸口管理工作,明確本專業所涉及安全記錄的編制、填寫、保存等具體要求。
3.2.2.2 負責對涉及本專業內安全生產檔案管理要求的相關單位、部室進行監督、檢查和提供業務指導。
3.2.3 各生產單位、部門
3.2.3.1 負責貫徹執行公司下達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及管理標準。落實公司下達的檔案工作要求和有關部署,在業務上接受公司專業職能部室的指導和檢查。
3.2.3.2 負責填寫、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單位、部門在安全生產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各類記錄。
3.3 管理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檔案(臺帳)資料分為以下類別:
3.3.1 安全綜合管理臺帳
包括以下方面內容:
3.3.1.1 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及變動記錄;
3.3.1.2 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圖等。
3.3.1.3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文件;
3.3.1.4 與工種崗位和設備工具相對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使用規程;
3.3.1.5 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和下發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報等;
3.3.1.6 安全管理人員花名冊、注冊安全工程師花名冊及相關身份證明、資格證書;
3.3.1.7 年(季)度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和計劃、階段性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和計劃;
3.3.1.8 與主管單位及內部各班組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分解、執行、驗收、考核記錄;
3.3.1.9 安全生產競賽、活動記錄;
3.3.1.10 安全防護用品、工具、裝備登記表;
3.3.1.11 其它與安全工作有關的記錄。
3.3.2 安全教育培訓臺帳
包括以下方面內容:
3.3.2.1 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學習、活動資料;
3.3.2.2 三級安全教育資料、試卷;
3.3.2.3 全員教育、專項教育記錄;
3.3.2.4 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培訓計劃、資料,特種作業人員登記管理臺帳,
3.3.2.5 危險化學品管理人員花名冊及相關身份證明、資格證書;
3.3.2.6 其它安全教育工作記錄。
3.3.3 安全會議臺帳
包括以下方面內容:
3.3.3.1 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記錄、紀要;
3.3.3.2 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會議記錄、紀要;
3.3.3.3 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臨時組織的各類會議,包括傳達貫徹上級文件,收看收聽電視電話會議等記錄、紀要;
3.3.3.4 其它安全會議記錄。
3.3.4 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
包括以下方面內容:
3.3.4.1 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名稱、負責人、地點(部位)、聯系人、聯系方式;
3.3.4.2 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及基本特征、相關圖紙和圖片;
3.3.4.3 重大危險源監測及監控措施;
3.3.4.4 重大危險源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應急培訓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3.3.4.5 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檢查、監控(考核)記錄;
3.3.4.6 其它危險源管理工作記錄。
3.3.5 職業衛生管理臺帳
3.3.5.1 職業衛生目標管理和責任制,單位負責人及管理人員職業衛生培訓證明(復印件);
3.3.5.2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文件;
3.3.5.3 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實施方案,包括個人防護用品發放使用記錄,放射源管理登記表,檢測用具、工具登記、校驗等管理記錄,劑量筆發放登記管理記錄,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結果等,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記錄(培訓計劃、培訓考核記錄、宣傳圖片、紙質和攝錄像資料)等;
3.3.5.4 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點分布明細表;
3.3.5.5 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接觸職業危害人員登記表及體檢記錄(上崗前、在崗、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表),職業病人登記表,職業病人診斷證明書等;
3.3.5.6 其它職業健康管理工作記錄。
3.3.6 相關方管理檔案
3.3.6.1 相關方單位資質及簽訂的安全協議、安全告知等;
3.3.6.2 相關方特種作業人員資質證明(復印件);
3.3.6.3 外用工、外包工等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記錄;
3.3.6.4 相關方安全績效考核記錄;
3.3.6.5 其他有關記錄。
3.3.7 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治理臺帳
3.3.7.1 專業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重大節假日安全檢查記錄及考核記錄(或安全檢查表);
3.3.7.2 專項安全檢查及考核記錄(或安全檢查表);
3.3.7.3 日常、綜合性安全檢查及考核記錄(或安全檢查表);
3.3.7.4 隱患檢查記錄、隱患排查治理(計劃)登記表;
3.3.7.5 隱患整改通知書、指令書、整改記錄;
3.3.7.6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內容:安全事故隱患的類別,所屬工藝、地點,影響范圍及程度,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責任人和部門(或單位),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或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的評估報告;
3.3.7.7 其它與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工作有關的記錄。
3.3.8 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臺帳
3.3.8.1 應急救援機構(隊伍);
3.3.8.2 應急預案及目錄清單;
3.3.8.3 應急預案評估報告;
3.3.8.4 應急物資裝備清單;
3.3.8.5 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3.3.8.6 其它與事故應急有關的記錄。
3.3.9 生產安全事故管理檔案
包括以下方面內容:
3.3.9.1 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
3.3.9.2 職工傷亡事故、事故調查報告;
3.3.9.3 事故調查分析會議記要;
3.3.9.4 工傷認定批復書;
3.3.9.5 其他有關記錄。
3.4 安全生產檔案(臺帳)管理要求
3.4.1 安全生產檔案(臺帳)紙質文件材料應齊全完整,字跡清晰,日期明確,簽認手續完備。
3.4.2 各單位要確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檔案(臺帳)的記錄、收集和整理。
3.4.3 各單位安全生產檔案(臺帳)應分類存檔,按時間順行(以年度為界),每年年終將安全生產檔案(臺帳)裝訂成冊。
3.4.4 安全生產檔案的保存期限和本規定未涉及的其它安全生產檔案(臺帳)執行公司相關文件管理規定。
3.4.5 公司安全管理部對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檔案(臺帳)的建立情況,定期進行督促、檢查,檢查時間為半年度一次。
3.4.6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3.4.7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7篇 公交駕校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第一條 為認真做好安全生產經費管理, 確保各項安全 生產措施的落實,促進駕校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稱辦法)等國家安 全生產法律法規,結合駕校安全生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 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三條根據《辦法》的規定,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按照 1.5%提取。
第四條 安全生產資金是生產經營活動安全進行,防 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資金保障,在以下范圍內使用。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
2.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 演練支出;
3.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產檢查、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5.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6.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7.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
的推廣應用支出;
8.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9.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五條 安全費用優先用于滿足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對 企業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第六條 駕校財務部門對全司安全費用實行集中管理, 統籌使用。提取的安全費用實行專戶核算,在規定范圍安排 使用。年度結余下年度使用, 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 道列支。
第七條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職責
(一)總經理對安全生產費用全面領導。審批安全費用 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 情況年度報告。
(二)其他負責人按照職責分工,對各自分管工作范圍 內的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三)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投入預算,每半年和年度對經 費投入情況進行預決算,審核基層單位安全投入報告,監督 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建立安全經費投入臺帳。 第八條 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管理(一)財務室應當按照“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
對安全費用進行財務管理,保證??顚S茫⒍酱倨浜侠硎?用。
(二)財務室負責對安全生產費用進行統一管理,審核 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 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 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三)各部室應建立安全費用臺帳,記錄安全生產費用 的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安全工作 結束,多余的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財務,由主辦會計管理。
(四)安全費用具體使用審批程序按照駕校財務管理制 度執行。
(五)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駕校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 肅處理,處理辦法由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 第九條 本制度由駕校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8篇 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落實《**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制度》,及時準確掌握生產、經營情況,明確生產、經營系統匯報工作的基本要求,理順管理關系、規范公司信息匯報程序,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督促、考核,強化部門管理職能,增強生產指揮系統的實時性,確保政令暢通,實現總覽全局、統籌管理、重點突出、協調解決的原則,規范公司內部溝通機制,提高管理水平及辦公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生產、經營信息匯報必須遵循實事求是、全面及時、嚴肅認真、準確規范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安全生產匯報工作。
第二章匯報的形式與種類
第四條生產、經營信息匯報分為定時和即時兩種形式進行匯報。定時匯報為文字材料匯報,即時匯報分為電話請示匯報或文字分析材料匯報。
即時匯報是指發生如下事件時的請示和匯報:
(一)人身、設備等事故報告。
(二)機組及變電設備異常情況報告。
(三)機組及變電設備檢修即時報告。
(四)**公司要求即時上報的有關事項。
(五)其它重要事件的請示和報告。
定期匯報是指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定期向**公司各部室或各級領導報送各類生產信息,主要包括安全、技術監控、設備可靠性和生產情況報告。
第五條工作匯報主要內容包括:例行工作匯報、專項工作匯報、重要事項匯報。
第六條各部門負責人是匯報工作的責任人,對本部門匯報情況負責。
第七條匯報方式可根據事情重要程度及復雜程序,選用電話、短信、傳真、郵件等方式。
第三章正常工作匯報
第八條例行工作匯報。
例行工作匯報主要指各部門依據部門職責、全年工作計劃就日、周、月工作向公司領導匯報。匯報內容主要包括前一時期工作完成情況、下一步工作計劃、存在的困難及需要公司領導及各相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安監部部負責人每月至少向公司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作一次安全情況專題匯報。
第九條專項工作匯報。
專項工作匯報主要指集團公司、**公司確定的與**公司相關工作(領導批示上級文件中的專項工作)、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月工作例會確定的事項、公司領導臨時交辦的專項工作。
各部門根據批示文件、會議紀要中確定由本部門負責落實的工作,按規定時間將進展及完成情況向公司領導匯報。匯報內容主要包括:匯報事項名稱、進展過程及結果,與此項工作相關的分析及建議。
第四章風電廠設備缺陷的分類
第十條第一類:重大缺陷。
設備出現重大缺陷指有可能發生人身死亡、全廠對外停止供電、主設備損壞或造成有政治影響的事件等。此類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停止運行,進行處理。
根據風廠設備的實際情況,如:
(一)發電機、齒輪箱出現嚴重故障。
(二)風機葉片出現嚴重裂紋或遭受雷擊。
(三)風機基礎出現下沉或傾斜。
(四)風機控制系統故障可能造成發電機等主要部件損壞。
(五)風機通訊中斷且短時間內不能恢復(10臺以上且達1周時)。
(六)35kv(33kv)母線全停3小時不能恢復送電。
(七)單條35kv(33kv)集電線路跳閘1天以上不能投運。
(八)220kv線路跳閘。
(九)變電所事故全停(包括220kv變電所正常停送電)。
(十)35kv(33kv)兩條線路同時跳閘2小時以上不能送電。
(十一)開關油泵頻繁啟停,且間隔時間逐漸縮短,可能引發停止輸送電事故。
(十二)單臺風機故障可能需停運一周不能投入運行。
(十三)其它缺陷嚴重程度可參照上述條目。
第十一條第二類:嚴重缺陷。
設備出現嚴重缺陷可繼續運行或已影響設備出力,但必須在6小時之內停止運行。如:
(一)風機齒輪箱油脂、液壓油脂不合格;主變壓器油樣、氣樣化驗不合格,超出范圍較大;六氟化硫氣體壓力低于允許值。
(二)風機或變壓器保護參數出錯、保護失靈。
(三)風機機械剎車或變槳系統不能正常使用。
(四)風機通訊中斷且短時間內不能恢復(10臺風機且3天以上)。
(五)開關油泵頻繁啟停,間隔時間逐漸縮短,處于重點監視階段。
(六)35kv(33kv)母線全停2小時不能送電。
(七)35kv(33kv)兩條集電線路同時跳閘1小時以上不能送電。
(八)單臺風機故障且短時間內(48小時)不能投入運行時。
(九)35kv(33kv)單條線路跳閘1天以上不能送電。
(十)其他缺陷嚴重程度可參照上述條目。
第十二條第三類:一般設備缺陷。
一般設備缺陷指設備存在輕微異常,暫不危及安全運行,可延至6小時以后,但必須在72小時之內停運,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的缺陷。如:
(一)220kv開關油泵啟動頻繁。
(二)風廠部分光纜(10臺以下)不能傳輸信號,時間達3天。
(三)單臺風機24小時不能并網。
(四)35kv(33kv)單條線路跳閘1小時以上不能送電。
(五)其他缺陷嚴重程度可參照上述條目。
第十三條第四類:輕微設備缺陷。
可延至72小時以后停運,但必須在下次計劃停運以前進行處理的缺陷。如:
(一)風廠部分風機光纜(5臺以下)不能傳輸信號達1天以上。
(二)變壓器油氣樣指標不合格,但加強監視期間可以運行。
(三)變電設備滲漏油等缺陷。
(四)其他缺陷嚴重程度可參照上述條目。
第五章重要工作匯報
第十四條重要事項是指公司內部發生與公司生產、經營、發展有直接、重大影響的事項。
(一)發生以下事項需逐級匯報至**公司總經理:
1、安全生產出現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發生一般性以上交通事故,出現人員受傷、車輛損壞。
3、生產現場出現第一類設備缺陷。
(二)發生第二類設備缺陷需逐級匯報至**公司副總經理。
(三)發生第三類以上設備缺陷需匯報生產技術部、安監部部。
第十五條公司外部(政府、行業、政策)發生的與公司生產、經營、發展有重要影響的信息,在發生重要事項后,公司各級人員可同時報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領導、公司主管領導、公司總經理。
第六章安全生產工作匯報
第十六條在役風廠和施工現場發生影響安全生產事件,相關負責人除及時向本風廠單位和安監部部匯報外還要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
第十七條發生人身傷害或傷害未遂等事件必須立即向安監部部匯報。
第十八條出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作業行為,必須立即向安監部部匯報,知情或在現場的任何人都有權制止這種行為。
第十九條重要生產設備出現異常或發現重大設備缺陷,由安監部部組織,生產技術部和風廠相關人員參加,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由安監部部向公司領導匯報事故分析結果,并提出處理建議。發生下列問題風廠負責人要立即匯報安監部部和生產技術部:
(一)風廠風機跳閘超過五臺以上或單臺風機故障一周內不能修復,以及修復后不能投入運行。
(二)設備在超低溫、暴風雨、暴風雪等惡劣環境下運行,以及操作或檢修不方便進行或受到限制時。
(三)風機主要設備損壞或風機變損壞,如:發電機、齒輪箱、主軸、槳葉等。
(四)單條35kv或33kv集電線路、通訊光纜發生故障,包括可延期處理的缺陷。
(五)升壓站內任何設備故障,包括風廠向外輸送電線路發生故障。
(六)全廠發生停水、停電事故,以及風廠工作人員正常生產、生活可能得不到保障時。
(七)利用低風速時對風廠內變電站和集電線路進行消缺作業。
第二十條變電站準備進行倒閘操作前、集電線路或輸電線路跳閘、輸電線路有計劃停電,需匯報安監部部和生產技術部。
第二十一條機組投產、退役(報廢)的報告是指當新機組調試完成并通過120小時(或合同規定的時間)試運,由建設單位移交給生產單位時的報告,以及當機組超過運行年限退役或報廢時的報告。
第二十二條重大設備維修作業時需動用吊車、在野外或油浸設備上動火作業,相關負責人需向安監部部匯報。
第二十三條發生草原火警,公司辦公樓及風廠生產、生活場所出現火險或存在火災隱患,要立即向安監部部匯報。
第二十四條公司所有車輛發生任何交通肇事或險情,駕駛員必須立即向安監部部匯報,車輛主管部門負責人除與安監部部溝通外,還須在三天內向安監部部提交處理意見。
第二十五條在役風廠或施工現場發生盜竊或盜竊未遂事件,風廠管理人員或施工管理人員要立即向安監部部匯報。
第二十六條施工現場任何人員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或險情,項目負責人須立即向安監部部匯報。
第二十七條施工現場設備安裝時造成設備損壞,吊車等大型作業工器具出現損壞或故障,以及施工器具或安全工器具不符合要求時,項目部負責人要立即向安監部部匯報。
第二十八條運輸設備時造成設備損壞或發生交通肇事,項目部負責人要立即向安監部部匯報。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出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作業,項目部負責人要立即向安監部部匯報。任何人都有權制止這種三違行為,有權向安監部部匯報。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發生交通肇事等其他非生產性事故時,項目負責人要立即向安監部部匯報。
第七章重大事件向集團公司、**公司
及地方政府匯報
第三十一條公司發生突發安全事件,不論責任歸屬,必須及時向集團公司、**公司和相關政府部門、機構匯報。
第三十二條生產和基建現場發生重大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傷事故。在向集團公司、**公司上報的同時,還必須上報地方縣級以上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電監會派出機構。
第三十三條生產和基建現場一般人身傷亡事故,即1-2人死亡或3-9人重傷事故,在向集團公司、**公司上報的同時還必須上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三十四條發生以下設備事故,除按規定向集團公司、**公司匯報外,還必須同時上報電監會派出機構。按照《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可能構成或演變為重大及以上設備事故如:
(一)造成主要設備嚴重損壞。
(二)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電力安全事件信息,如性質嚴重火災事故、影響惡劣的環境污染事故。
(三)涉及電網安全的重要事故信息。
第三十五條發生以下事件只需即時上報集團公司和**公司。
(一)生產和基建現場發生1-2人的重傷事故。
(二)其他性質嚴重的設備損壞事故,如全廠對外停電、主變、風機發生嚴重損壞。
(三)公務用車、通勤車等發生人身死亡和3人以上重傷事故。
(四)公司多種經營系統包括系統內員工在承包外單位項目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死亡和3人以上重傷事故。
第三十六條報告形式應當采取書面報告和電話報告兩種方式盡快上報。情況緊急時一般先進行口頭報告,稍后在補充書面報告。
第三十七條報告內容要簡明、準確,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基本過程、初步原因和性質、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和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信息報告人員的聯系方式等。
第三十八條報告時限要求對事件采取即時匯報,但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
第三十九條上報集團公司、**公司安全突發信息要按照以下渠道同時報告。
(一)向集團公司、**公司總經理值班室報告。
(二)向集團公司、**公司對口管理部門報告,如:
1、有關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安全突發事件向安全生產部匯報。
2、有關基建過程發生的突發事件向工程管理部匯報。
3、有關交通突發事件向總經理工作部匯報。
(三)向集團公司、**公司安全管理歸口部門,即安全生產部匯報。
第四十條需上報地方政府或電監會派出機構的按以下要求匯報。
(一)需同時上報地方政府安全監管部門的,報告方式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地方人民政府或其安全管理機構有關規定執行。
(二)需同時上報電監會派出機構的,報告方式按照電監會《關于加強電力安全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通知》和當地電監會派出機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公司行政管理第一責任對安全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負責,要嚴肅認真地對待重大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工作,對遲報、漏報的集團公司將在系統內進行通報批評,對因遲報、漏報造成損失或重大影響以及有意瞞報的,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八章獎懲規定
第四十二條即時匯報須在事件發生1小時內進行匯報,未能及時匯報每次考核相關人員500~1000元,延時匯報導致缺陷升級或造成后果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按照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對于風廠運行設備發生可延遲至72小時(3天)以后處理的缺陷,應提前24小時(1天)向**公司安監部部和生產技術部匯報。未按規定匯報自行停運的將對有關人員責任并給予考核。
變電設備的計劃檢修(大修、小修)按集團公司、**公司、赤峰地調、網調檢修管理工作有關規定進行報審。
第四十三條公司領導及相關部門對各分管部門匯報(日報除外)要及時給予評價,指出優點和不足。
第四十四條此匯報制度執行情況由總經理工作部和安監部部負責督查,對沒按此規定及時匯報的部門(單位)給予500~2000元處罰。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由安監部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第9篇 項目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及時發現本項目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管理缺陷、各種隱患和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生。不斷提高安全防護和安全管理水平,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特制訂本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項目部要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規定是:項目部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檢查,班組每天都要檢查,重大安全隱患的分項工程每天檢查。
二、除了要堅持定期檢查外,還要根據工作需要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包括上級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以及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的安全檢查。
三、 必須加強對安全檢查工作的領導,項目經理要經常參加安全檢查, 特別是對隱患及其整改方案必須親自確認,并簽署意見。
四、 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應由各級主要負責人、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人員以及施工現場作業人員代表共同承擔。
五、 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查責任:查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否認真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等,是否履行了自己的職責,是否為安全生產提供了充足的資源,是否處理好安全與進度、安全與效益的關系。
查制度: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與落實。
查措施:施工現場各種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規范和標準。
查隱患和違章:施工現場是否存在事故隱患和“三違”現象。
六、 每次檢查安全檢查都要制定明細的檢查表,并嚴格按照檢查表實施系統性的檢查,避免隨意性和漏項。
七、 安全生產檢查要堅持邊檢查,邊整改。對檢查出的隱患和違章現象
要由檢查負責人簽發隱患整改通知書或違章處罰通知單,隱患整改要定人、定期、定措施。一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臨時預防措施,對危害人身安全的緊急隱患和重大隱患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八、 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的要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被有關部門責令停工的工序,通過整頓要報上級批準后,方可復工。作業班組應做好班前、班中和班后及節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特別是作業前對作業環境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解決和上報,解決后方可開始作業。
九、 定期的檢查應寫出檢查通報發給各有關部門對照整改。
十、 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日常安全檢查過程中,依據公司的安全管理
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有權對違章人員進行制止、處罰和根據情況采取責令立即整改直至停工整改等應急措施。對不聽從管理的人員、班組或承包單位,有權向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日常安全檢查結果負責。日常檢查中對存在的安全隱患不加以指出、不責令整改的或隱患得不到整改的,也不向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的,一旦發生事故要追究其監管責任。
第10篇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管理制度
l、公司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識別的目的是普及安全知識,提高員工法律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2、公司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識別的途徑主要有網絡、培訓、上級的各種規定、新聞媒體、報紙等國家認可的有效途徑:
3、對已識別出的法律法規在員工中熟知程度通過試卷、知識競賽、有獎問答等多種形式做以跟蹤調查,每年初始,作為首發文件;
4、法律法規的普及需做到涉及所有層面的員工;
5、法律法規的普及以培訓、電視宣傳、會議、報紙等多種形式進行;
6、對法律法規的識別應做到及時、有效、可靠;
7、建立法律法規的識別、評審、更新等相關制度;
8、識別的有效法律法規應包括: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法規、國家行業標準、規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等;
9、須確保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獲取的渠道暢通、及時、有效;
10、須將安全法律法規融入公司安全標準化建設工作中;
11、對員工培諷工作應融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相關內容;
12、有效建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識別、獲取、評審等更新制度,并逐一落實。
第11篇 建立安全生產培訓及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規定
1.對新進場工人和調換工種的職工,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2.電工、焊工、信號工、防水工、塔吊司機等特殊工人除進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還須重點對本工種、崗位進行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教育;
3.項目部實行管理層輪訓制度,提高安全生產意識,開展危險預知活動,確保管理層對安全生產長抓不懈;
4.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2新工人入場安全教育
對新入場的工人必須進行三級教育,本項目不得招用18歲以下未成年工人和年齡超過65歲的老齡人員。
1.工人分配工作前教育,內容:
本工程現場的施工特點,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當前安全生產情況;
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對易發事故的預防教育;
2.工人分配工作后教育,內容:
北京市建委發布的《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建設工程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細則;
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所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
3.班組教育
內容:
班組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及范圍;
新工人個人從事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各種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容易發生事故的部位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班組安全生產基本要求。
三級教育結束后,對工人統一命題進行考試,必須考試合格才能上崗工作,新工人教育由安全組登記,并建立檔案。
3特殊工種安全教育
1.項目特殊工種作業范圍
電工、電氣焊工、防水工、信號工、塔吊司機、架子工
2.殊工種基本要求
a) 工作認真負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b)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北京市建委頒發的相關工種上崗證書;
c) 作業前必須進行身體檢查,無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現場培訓與考核
對于進入現場的特殊工種工人,必須進行三級教育和相關工種安全知識再教育;
教育及培訓內容參照《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正式現場操作前必須按項目部規定進行相關安全知識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參加考試完畢由安全組登記,并建立檔案。
4安全生產的經常性教育
項目部在作好新工人入場教育、特殊工種教育、管理層教育的同時,還必須把經常性的安全教育貫穿與項目管理工作的全過程,并根據接受教育對象的不同特點,采取多層次,多渠道和多種方法進行。
1.主要內容
宣傳安全生產經驗、教訓,克服工人麻痹思想;
宣傳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工人與家庭、社會的關系,使人人都懂得安全生產的必要性;
宣傳尊重科學,按客觀規律辦事,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使人人都重學習、重落實;
使工人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思想。
2.主要形式
由安全組利用業余時間,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講座;
施工現場入口處掛安全紀律牌,張貼安全標志牌、安全標語;
施工現場發現問題隱患,及時教育工人糾正,并向其講解安全操作的必要性和后果;
3.適時教育
冬雨季施工安全知識教育;
夜間施工安全知識教育;
搶工時安全知識教育。
以上安全教育均由安全組登記記載。
第12篇 項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令、政策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崗位責任制及安全操作規程。對重大項目工程安裝、檢修時,要編制安全技術操作措施、計劃,并嚴格貫徹執行。
三、公司定期組織全面、系統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
四、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事故要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召集有關人員召開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堅持做好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記錄,督促各單位落實整改。
六、堅持搞好安全培訓制度,職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證書后,方可上崗。
七、對重大危險源的工作場所,要制定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做好預案演練。
八、生產現場要經常清掃,保持清潔,各種物件擺放要整齊有序。











